广州市地税局:发票内容涂改无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09:15 来源: 中国经济网昨日,广州市地税局明确,发票内容涂改无效。
个案:在某大型中央空调制造公司的销售部工作的小刘报销招待费时,财务小姐发现一张日本料理餐厅开出的发票公司名称错了一个字,于是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小刘无奈之下再次回到这间日本料理,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收银员则以发票开具时间已经跨月无法作废为由不同意重新开出发票,只把这张电子发票上打错的那个字用笔划掉,然后在旁边用笔标注了正确的写法,同时在改正处加盖了餐厅的公章。小刘对这种做法拿不准主意,到底这种做法是不是正确的呢?
解读:市地税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地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票必须一次性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现填写错误需将该张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而不能自行进行涂改。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