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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一部欺诈史 一部被诉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3: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 本报记者 王丽颖

  

高盛:一部欺诈史一部被诉史

  金融危机后,“冤大头”高盛集团就一直被列在美国监管机构调查的清单上,联邦调查局(FBI)、美国证交会(SEC)、全美信贷联盟局(NCUA)等监管机构对其穷追猛打,就连房利美和房地美也想让其为亏损埋单。8月10日,SEC宣布,将根据《反海外腐败法》调查高盛是否存在非法交易。前一天,NCUA也起诉高盛,要求高盛为出售不良房贷证券支付4.91亿美元赔偿。而去年夏天,SEC也以同样的罪名对高盛罚款5.5亿美元。

  官司多,一件接着一件

  随着经济不确定性的加剧,美国抵押贷款欺诈诉讼案件开始增多。专门负责调查2008年金融危机元凶的FBI发现,从去年开始,美国抵押贷款欺诈案件增加了12%。借款者无钱支付房贷,8月12日,FBI助理检察官大卫·卡多纳表示:“如果美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再无起色,房屋贷款违约也会随之上升。”此外,股市波动,也导致许多美国家庭投资失败,违约率升高。目前,FBI查处的最大案件是美国第12大抵押贷款商Taylor,Bean &Whitaker 按揭贷款公司的 30亿美元欺诈案,而高盛无疑成了下一个目标。

  独立联邦机构NCUA 8月9日起诉高盛违反联邦和州监管法规,向美国的信用社出售抵押贷款支撑证券,导致这些信用社破产。NCUA主要负责监督在联邦注册的信用合作社,并为所有的信用合作社(包括在联邦注册和在州注册)提供保险。该机构已经向洛杉矶地方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高盛为出售这些不良证券支付4.91亿美元赔偿。NCUA表示类似的诉状还有10起,该机构准备从这些案件中索取20亿美元的赔偿。该机构指责高盛在出售这些抵押贷款支撑的结构性证券时,蓄意隐瞒了承销人应该尽到的责任,相当一部分的抵押贷款,在向信用社出售证券后不久就发生了违约。高盛并不是第一家被NCUA起诉的大投行,摩根大通和苏格兰皇家银行都经历过此类诉讼。

  按揭抵押贷款案件似乎成了高盛永远赔不完的“黑洞”。美国国际集团(AIG)、房利美和房地美最近威胁称,会对高盛提起诉讼。而高盛在8月9日的季度报告中公布了一系列“原告”企业名单,其中还包括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以及保险公司好事达和约翰汉考克公司(John Hancock)。

  烦人的官司还不止这些。8月10日,SEC就高盛是否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展开调查,认为高盛集团与利比亚投资局于2008年在做期权交易时,导致利比亚方面超过10亿美元的损失。高盛先前曾同意支付5000万美元以帮助该基金挽回损失,但最终并未支付上述款项,而SEC认为这是贿赂行为,要求对高盛展开调查。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禁止美国公司向境外政府官员提供或支付贿赂款,目前为止,高盛并未作出回应。

  举证难,只能罚款了事

  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后,很多海外投资者都经历了财富蒸发的悲剧,美国老百姓的房产价值也大幅缩水,迄今为止,“两房”亏损状况难改,只能依靠政府救助度日,而次贷危机的元凶也依然逍遥法外。

  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008年危机过后,美国监管机构对华尔街大投行的各类诉讼明显增多,但他们调查的初衷并不是将其“弄倒”。而类似高盛一样的金融机构也有着自己庞大的诉讼团队,这些诉讼最终的结果将以罚款了事,因为举证有难度,很难对其定罪。

  高盛今天面临多方面的诉讼,并不是当下的政治原因造成的,其实这些调查早已在几年前就开始了,现在浮出水面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掌握了相当一部分“蛛丝马迹”。然而,这其中仍然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因为举证责任完全落在SEC等监管机构方面,除非高盛内部有人出来“爆料”,否则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对高盛负责人定刑。虽然美国老百姓都知道华尔街投行们坏事做尽,但这些机构把金融衍生品已经玩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监管机构只能对其罚款了事。

  吴冬表示,从这几年的案例看,关于金融危机追究责任的调查,最终都以和解告终。因为没有定刑的标准,“原告”方也吃不准判定结果,只能选择“和解”。之前,已经有一些企业和投资者对高盛发起了相关的抵押贷款证券诉讼,高盛也透露,截至6月30日,因为抵押贷款证券相关诉讼的累计损失已经达到了4.85亿美元,而先前高盛称该公司面临的合理诉讼损失可能高达20亿美元。从这组赔偿数据也可以看出,美国监管机构想为投资者讨要说法的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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