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常规资本充足率拟提至11.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5: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近日,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资本监管方法不同,在参考了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办法》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按此测算,《办法》实施后,通常情况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国内银行资本质量明显高于欧美银行,经测算,《办法》提出的资本管理要求中国银行业可以承受。再算上过渡期安排,中国银行业基本上可以平稳过渡。不会造成银行业大规模、大面积到资本市场上融资。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