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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保证金等待点石成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7 01:23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赵怡雯 实习生 刘琼杰

  “如果该项改革政策出台的话,那么无论是对于证券公司,还是对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机遇。投资者可以获得比活期储蓄更高的收益率,证券公司也可以在提高息差收入的同时额外获得管理费、服务费等收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即将对客户保证金制度进行一次前所未有的大改革,证券公司可以在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在每日收盘后将客户的资金用于银行间市场的隔夜拆借、投资短期货币型产品等,所得利润由双方分成。如此一来,投资者可以得到比活期存款利率高得多的收益率,同时证券公司也能提高其息差收入。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这笔无风险收入对券商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只能坐吃利息

  根据我国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于商业银行内,同时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资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这些规定抑制了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现象,但这笔巨额资金在股市休市期间却“英雄无用武之地”,也造成了一种无形的浪费。

  目前现行的普遍做法是,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中的闲置客户保证金以同业存款利率将这笔钱借给银行,然后又以居民活期存款利率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如此就成为证券公司一笔旱涝保收的利差收入,更有人将其戏称为“空手套白狼”。

  《国际金融报》记者由此算了一笔账,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显示,居民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5%,现行的同业存款利率大多为1.6%左右。从而可以计算出证券公司每年仅利差所得为110亿元(10000亿×(1.6%-0.5%)=110亿)。而对于投资者而言,能够从这笔闲置的资金中获得的收益却是少得可怜,根据中登公司的最新统计,目前沪深两市有效账户数为13705.68万户,而按照活期利率计算,这些投资者每年总共获得50亿元,平均分到每个股民身上只有36.48元。

  促成双赢局面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有意在年内对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制度进行改革。首批试点证券公司为4至5家。证券公司可以在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于每日收盘清算后将闲置的客户保证金用于银行之间的隔夜拆借,或投资短期货币型产品,再于第二日开盘将资金自动转账,所获利润由双方分成。

  对此,国信证券分析师黄学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该项改革政策出台的话,那么无论是对于证券公司,还是对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机遇。投资者可以获得比活期储蓄更高的收益率,证券公司也可以在提高息差收入的同时额外获得管理费、服务费等收入。因此,此政策如能全面实施,将会促成一个双赢的局面。”

  投资渠道增加

  同时,《国际金融报》记者也走访了一些营业部,试图从股民中听取对客户保证金的看法。民族证券上海羽山路营业部的赵女士告诉记者,“最近也听别人说起过保证金管理要改革的事情,不过问营业部的人,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但是要真的能像传闻说的那样,对我们来说肯定是划算的。”不少股民也表示,如果客户的闲置保证金能被利用起来,只要投资适当,那么所能享受到的收益率一般都要超过0.5%的活期存款利率。

  事实上,不少银行早就瞄准了股民的巨额客户保证金,如T+0理财产品等(所谓T+0理财产品,是指在产品存续期内的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其投资份额的理财产品)。

  然而,此类产品多数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虽然灵活但并不意味着安全。并且,对于如何运用客户保证金,投资者的选择面仍然比较单一。因此,如果由券商在被授权的情况下代为理财,投资者的客户保证金不仅能多一些投资渠道。同时,不同券商所提出的不同的收益率,也对投资者是否继续选择在该券商进行交易起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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