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医改药价降幅39%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11:22 来源: 商务部网站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公布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第二批中标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该价格标准将于后天正式实施。作为新医改的重要举措,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上海市药价可下降39%。
上海发改委强调,按照《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应在不超过公布的医院供应价格的前提下,实施零差率销售。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则要在不超过本市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同时,上海市社会零售药房及其他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基本药物,其最高零售价格也不得高于最高零售价格。由此,据统计,本市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总体降幅可达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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