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十二五"纲要 称适时调整险资投资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19:45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8月18日讯 保监会今日公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表示,建立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的联动协调机制,促进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协调发展。整合保险产业链,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医疗机构、汽车服务等相关机构股权。加强保险资产战略配置,适时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
同时强调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规范现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体制,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受托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
以下是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原文:
保监发〔2011〕47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保监会机关各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划纲要》是我国保险业2011-2015年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和指导性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纲要》是保险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划纲要》的精神内涵,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二、各保险机构要根据《规划纲要》要求,紧密联系本公司实际,认真做好本公司“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各保监局要结合《规划纲要》精神和当地保险市场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做好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做好《规划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推动各会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三、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各保监局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将本单位发展规划或具体措施报保监会备案。
联系人:杨栋梁、高大宏
电话:(010)66286781、66286559
邮箱:dongliang_yang@circ.gov.cn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