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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保证金交易现身 银行结算代理业务风控大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03:1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振盛

   富滇银行金融市场部一案引发了市场余震。

   “最近与同业交流,发现很多机构对结算代理等金融市场业务的风控要求更加严格,据说有的银行已经开始自查。”8月23日,多位交易员对记者表示。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案件或涉及银行内部人利用相关业务谋私利,其关键点是在结算代理业务中给丙类户采用类似保证金交易的模式。具体的操作路径为:丙类户投资人先存保证金在银行,剩余部分资金由银行帮忙垫资。

   “对丙类户而言,肯定是杠杆越大、收益越高。一旦银行内部人士与丙类户的投资公司存在利益纠葛,就存在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的嫌疑。”上述交易员表示,实际上目前这一节点上还存在监管空白。

   类保证金模式

   截至2010年末,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债券托管丙类户共7899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部投资者的71%。其中,非金融机构投资者6549个,占债券托管丙类户的83%,已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

   随着银行间债市的快速发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也呈现一些新趋势。今年2月,在一篇结算代理业务讨论的文章中,杭州银行人士就提到,一个新变化是全款交易向保证金交易发展。

   多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员表示,所谓保证金交易,就是丙类户先存部分保证金在银行,剩余资金由银行帮忙垫付。银行之所以愿意采取这一交易模式,实际上是为赚取更多手续费。

   根据央行此前规定,作为结算代理人的银行,其获得的代理费用包括托管账户维持费和债券结算代理佣金。其中,佣金由双方商定,但不得超过结算债券面值总额的0.1‰。

   “因为结算代理收益并不算高,代理人只能靠扩大交易规模来赚取更多的佣金收入。”知情人士表示。

   如此一来,套利方法应运而生。

   北京一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向记者分析,可能的操作路径是:假如判定某只债券存在交易机会,假设该债券的票面利率是3.44%,那么总共有银行、A公司、B公司、C公司4个角色。银行作为甲类代理行,给A和B、C(三家为丙类户)做结算。

   然后,A向银行发送向B买入债券指令,假设以3.44%买入1000万元,A只需在银行存入一定保证金,然后同时通过银行发送向C卖出该指令。保证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无统一行规。

   “假设以3.43%卖出1000万元,如此一来,A公司只用通过部分保证金,就可以套出债券价格的差价。”该人士说。

   东部某城商行交易员表示,另一操作方法为,通过保证金给丙类户配置长期债,然后银行融短期资金给丙类户放大操作。

   例如,配置某只收益为4.0%的金融债,银行每天都通过回购融出隔夜资金给丙类户,只要隔夜成本低于4%,那么一般丙类户就赚钱了。

   考验风控能力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操作方法除了要准确判断市场波动外,还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允许银行帮忙垫资;二是没有即时监控,尤以前者最为关键。

   多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员向记者表示,在银行垫资问题上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包括保证金比例等,基本都是由代理行自己说了算。换言之,如果丙类户与银行员工毫无关系,那么这种操作并不算违规。

   一旦丙类户公司与员工有关联,那么获得的点差其实就是个人利益,也就是涉嫌利用银行资金为自己寻求利益。

   知情人士透露,虽然尚未公布案件详情,但富滇银行包括总经理李坤在内6名金融市场部员工“配合”警方调查一事,极有可能是因为在结算代理业务中涉嫌违规操作,与丙类户存在利益关联。他同时表示,利益诱惑下,恐怕存在类似情况的银行并不止富滇银行一家。

   昆明当地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之所以敢采用这一模式,除扩大手续费收入的冲动外,很重要原因是债券市场波动幅度并不像股市那么大,银行的风险可控。

   不过,“内外勾结”的判断也比较困难。

   例如,西南某城商行要求申请开立结算代理账户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和法人股东概况说明书。

   “仅凭这些资料实际上很难判断出银行员工是否有利益在其中,即使是风控、法律合规等部门想查恐怕也难以下手。”上述昆明当地银行业人士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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