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欧盟继续对我国碳酸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0:48 来源: 中国经济网8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征收6.3欧元/吨的反倾销税率,山东枣庄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反倾销税率为8.1欧元/吨,其他中国企业一律征收56.4欧元/吨。
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酸钡生产国,出口量较大。目前我国碳酸钡产品的出口量与产量比高达29%。一直以来都是国际贸易摩擦的重灾区。今年除了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征收反倾销税之外,印度海关也在2月7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而在此前,我国的碳酸钡也遭遇了巴西、印度、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措施。据相关资料显示,2002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我国的碳酸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03年8月6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碳酸钡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7月21日,欧盟对原产于我国的碳酸钡作出反倾销终裁。
常轶智认为,我国碳酸钡行业频繁遭受贸易摩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碳酸钡产品的资源优势明显,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出口产品价格容易受到进口国生产企业的质疑;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出口量而采取相互压价的方式抢占国际市场,这也容易使我国碳酸钡行业容易遭遇反倾销调查。
因此,未来我国碳酸钡行业的发展不仅需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碳酸钡生产的总体规模,限制企业盲目扩产,同时也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并建立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此外,相关碳酸钡生产企业也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开发市场急需的高规格、高质量产品,以提高国内产品的附加值。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