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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跨境贸易结算将促进吉林和黑龙江经贸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09:1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日,央行、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扩大至全国,《通知》规定:“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

  对此,吉林和黑龙江专家认为,吉林和黑龙江为我国边缘地区,经济发展比其他省、市、自治区相对要弱一些,现在吉、黑两省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那么两省企业将会有更多的与国外企业接触的机会,外汇供求的压力和交易风险也会降低,外国投资者的目光也会越来越多地投入到两省。《通知》发布后,可以大大促进两省的经济贸易发展。

  (大连特办 吉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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