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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1 01:3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社保卡将兼具银行服务
■本报记者 黄晶华 发自北京
与身份证相似的社会保障卡,除了看病之外,未来还将加载金融功能。8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这一加载功能进行了详细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此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决定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金融功能。据介绍,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它既具有社会保障服务的基本功能,又具有银行服务的功能,可依托银行现已遍布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为参保人实现持卡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支付以及异地资金划拨,现金提取消费等提供支付结算手段。
那么,加载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如同一张银行卡,其信息安全性如何得到保证?
李东荣称,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芯片卡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高、数据存储量大、可承载多应用的技术特征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支持。“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造假的可能性极低。从审批管理层次来说非常严格。”李东荣说。
根据上述通知安排,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2011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2013年起开始全面推广,所有地区新发卡均采用单一芯片卡。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了各家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对现有的受理环境设备进行大量改造。全国POS终端设备已经改造超过60%。发卡成本和收费由各省财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标准,工本费大约20元-25元。
保监会规范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
■本报记者 黄晶华 发自北京
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对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是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保险公司从中国境外分入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再保险业务。
通知要求,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以转分保方式接受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下同),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在最近两个季度连续保持在15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应停止签订新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合同。
此外,通知对这些保险公司也提出了最新财务实力评级的要求,即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评级应不低于A-;A.M.BEST评级应不低于A-;穆迪(Moody’s)评级应不低于A3;惠誉(Fitch)评级应不低于A-。要求至少要符合上述这些评级标准之一,如果低于这些标准,应停止签订新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合同。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接受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应制定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从境内外金融市场环境、境外合作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分入业务综合成本等方面,审慎评估分入业务风险,提高对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