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通不能有恃无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1: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中央部委“三公”公开实施之时,结束的句号就已经画上了。公众对于政府、官员的行事风格有着深切地感受:只要有变通的可能,砂锅即便打破了也不见得看到底。
公众这种普遍的担忧或无奈实属必然,强势的政府部门怎么会被公众所左右?比如,在公务接待费年预算超千万的部门中,国家税务总局(含国税系统)以一年工作250天计算,平均每天的接待费是267万元。
为什么要这么多接待费?又接待了谁?面对公众的追究,国家税务总局就是不给出像样的解释。在他们看来,能公开的已经公开了,还要怎么样?国家税务总局能够淡定无比,河北省国税局系统发生的“家天下”也就并非奇事一桩。据报道,该省国税局系统某官员安排妻子、儿子、女儿、小舅子等十几人进入当地国税系统工作。一家人都在税务系统上班估计不是一种巧合,国税系统内的“家天下”无疑需要苦心经营。没有看到相关细节,难以揣测其全家人成为国家公务员的路线图。不过,一个“国税局之家”如何形成?一个官员通过了怎样的途径,安排自己的妻子儿女等数名亲属进入税务局任职呢?
到目前这是一个尚待破解的迷。尽管国税局官员与他的家人都是税务人员,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身份也是公开的。但是一个结论确定无疑:万里挑一的公务员选拔机制在这里已经失灵!
国家公务员待遇意味着什么,成为公务员进入体制内又是多么艰难,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可是,东方不亮西方亮,公务员亦有近亲,“事业单位编制”由此成为准公务员的实现途径。于是,有为领导子女专设的事业单位招聘,又有教师招聘中“父母须是干部”的硬件要求。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违法理,“指定”招聘对象、照顾领导干部子女更是破坏社会公平。然而,如果是以政府名义行销“事业单位编制”,是否名正言顺的正当?
近日,河北盐山县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文规定,对“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县长特别奖”的称号,并在下一年度为这些单位相关负责人或个人的一位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该《决定》内容显示,盐山县公安局、商务局负责人、国税局局长等在被奖励相当数额人民币的同时,“其符合条件的一名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据称,盐山县至少在2008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县长特别奖”。不清楚的是,该县有多少事业单位,又有多少指标可以成为奖励的资源?
河北盐山县的“县长奖”并不孤独,前车之鉴是山东宁津县政府“在企业就业大学生享事业编制领双薪”的第10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大学生到企业就职,就纳入事业编制,每月领取企业、财政双份工资。
所谓“双薪双管”,与“县长特别奖”一样,都是拿事业单位编制做“投机交易”。一方面,政府未经公开考试直接安排人员工作应属违规,暗箱操作大有空间;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公然与体制改革背道而驰。无论是官员个人私欲膨胀,还是政府及部门集体有意识“违法”,这些变通都是对现有法规的突破,有恃无恐的后果,不仅损害了大多数人利益,而且破坏了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