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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纵容”持卡人违约实不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1: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对于一些持卡人而言,刷卡消费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一通“喜刷刷”之后,心仪的商品即刻收入囊中,至于透支的金额,反正有几十天的免息还款期,等到发卡银行提醒还款时,再想办法不迟。如果有消费者在刷卡透支时持这么一种依赖思想,那实在得注意了,搞不好会吃个“哑巴亏”。

  最近,中新网金融频道记者采访工、农、建、交四大商业银行了解到,除了交通银行会在款项到期时向持卡人发信提醒,其他三家银行均不会对持卡人的违约行为进行提醒,只有客户在连续三次恶意拖欠贷款的情况下,他们才会通知客户。也就是说,等到银行“上门要账”的时候,事态已经开始严重起来了。

  面对持卡人的违约行为,银行之所以不在事前善意提醒,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其一,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各个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客户数额庞大,单次短信提醒看虽花费甚微,可长年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既然没有相关制度规定银行必须及时提醒持卡人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当然是能省则省了。其二,为了增加营业收入。持卡人一旦到期不能如约还款,按照当初发卡时的约定,就不得不为此支付利息与罚息。从目前来看,持卡人如果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工行和交行采用部分罚息,而建行和农行采用全额罚息。

  一些发卡银行淡化还款提醒服务,看似既“开源”又“节流”,事实上,未必是一件好事。一方面,它极易招致持卡人的不满,引发持卡人对于银行服务的质疑,从而危及发卡银行的形象,不利于其留住客户和进一步拓展客源;另一方面,银行“纵容”持卡人违约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易于导致“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不良后果。近些年来,面对银行信用卡业务违约情况不断升级,逾期欠款的数额和占比不断增长的实际状况,相关银行不得不花费大量人才、物力和财力进行清收,有些银行被迫选择将债务催收工作外包,以致引发暴力、软暴力催收等不良事件,在社会上形成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尽可能防范信用卡违约风险,使信用卡更好地服务于持卡人、服务于银行和社会,笔者认为,银行还是应秉持“客户至上”、“诚实守信”经营原则,对于那些违规刷卡和超出限额刷卡行为都应及时予以提醒,不要为了利息与罚息的利益,“纵容”持卡人违约。而作为持卡人,在与发卡银行签订信用卡合约时,要注意看清楚条款中是否提及还款提醒服务,若未提及,最好努力减少对于该项服务的依赖心理,以适当方式自我提醒及时、主动还款,避免不必要的“无意识违约”麻烦;而如果持卡人透支刷卡行为比较频繁,其性格又属于那种马马虎虎之类,则建议其尽量选择那些提供及时还款提醒服务的发卡银行来申办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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