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判断风险 维护行业信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3:3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中远与境外船东的租船合同争议未因其三艘货轮在外港被扣押而告一段落。近日,亚洲金辉航运与中远在租船费用合同上再显争议。鉴于截至今年6月30日中远经营的435艘干散货船中有222艘为租赁货轮,市场担心中远与船东间的租船费率纠纷或将呈发酵之势。
中远船租违约事件是一件商业纠纷,并不涉及政治问题。即作为租船方的中远若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契约义务,而被船东上诉当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并被视为毁约,中远将需向船东支付合同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额赔偿费用;同时,非不可抗力下单方面违约损害的是中远在国际航运市场的信用,这比单方毁约带来的财务损失更具伤害性。殊不知,中远若因单方毁约而信用损害,在国际航运市场,交易伙伴将认为与中远的任何合作都存在不确定风险,从而抬高中远参与国际航运市场业务的交易成本。
可以肯定地说,中远拒绝按原合同支付租船费用只是拉船东回谈判桌的一种策略,而非铁定要违约。不过,赌上自身信用的谈判策略暴露出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诸多风险隐患。具体而言,当前中远深陷被动之局势暴露出中远对合同契约的不完备性缺乏清晰的认知。长期租船合同面临复杂的市场风险,为规避因市场风险和合同本身的契约不完备性,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设定控制船租与现价过度偏离的条款,以对冲和锁定船租变动给租赁双方带来的风险。中远不惜以合同违约以要求船东重新调整租赁费率,透射出中远与境外船东的租赁合同可能并无这样的合约安排,抑或有这样的合约安排但却言语不详,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导致形同虚设。
同时,国际航运市场船租价格的变动风险是常态,而任何精湛的合同都在复杂的市场下存在突出的契约不完备问题,因此一般租赁双方都会通过购买保险、船租远期和掉期合约等手段锁定和对冲船租价格变动风险。如中远的希腊船东伊科诺穆旗下公司Dryships和瑞士船东邦吉得公司就购买了租船方违约保险等以锁定风险。显然,若中远在签署租船合同后,对船租的市场波动风险进行了投保,抑或购买船租远期和掉期合约,那么中远就可以把因船租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对冲掉,而无需以合同违约之方式要求船东重新调整租金。当然,需要指出的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东航、中远等因与国际金融机构签署一系列金融对赌协议而遭遇巨大损失,使中资企业对诸如远期、掉期等金融衍生品谨小慎微。
不仅如此,当前中远在船租合同上的被动之局暴露出了其对国际航运和经济走势的判断失误。我们认为中远对形势判断的失误首先突出地反映了当前为全球各国政府所青睐的凯恩斯财政计划是死亡医生而非危机拯救者。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采取的巨额经济刺激计划,确实暂时性地提高了中国对国际大宗商品的需求,这种短期刺激有效使中远的干散货船运业务出现了快速恢复性增长,国际大宗商品和国际航运市场也主要因中国需求的增加而走高。
但随着欧美诸国政府债务风险的暴露、政府赤字融资致使欧美私人部门降低资本支出意愿,全球经济二次衰退风险凸显。这反映在国际航运市场就是今年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等的最高值至今未能突破去年的最低值,国际船租价格被持续压低,如8月26日好望角型货轮现货市场每日租船费用仅为16716美元,显著低于中远在2008年与船东签署的6万~8万美元的每日船租费用长协议。
因此,中远船租违约事件充分暴露出了凯恩斯刺激计划对国际航运、金融市场的价格扭曲,当然中远对国际航运市场形势的误判是导致其深陷困境的主要原因。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中远单方面采取船租违约的方式既是得不偿失的失信之举,又是对法定契约义务的破坏性解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