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操作规范发布 自制饮料需菜单公示添加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13: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昨天(8月31日)出台,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所含添加剂名称要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陈谞提到,《规范》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等,食品添加剂应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保存。
陈谞:“比如,明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陈谞介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将提供的食品留样。
陈谞:“明确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设施、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
陈谞表示,对于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依法要求其进行整改。
陈谞:“对于在食品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环境整洁等方面存在违反《规范》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记者车丽)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