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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新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2 08:4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金融租赁作为企业债权资金市场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于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缓解资金压力等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租赁行业应该怎样进一步发挥支持中小企业的作用?中小企业租赁业务对于金融租赁企业优化结构、转型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日前,记者采访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纪福星。

  更适合制造类工程类中小企业

  记者:工银租赁作为国内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中小企业租赁业务方面的成效如何?

  纪福星:工银租赁成立之初就把服务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当作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从2009年起,加快推动中小企业租赁业务的发展。截至目前,公司中小企业客户已近100户,占公司客户总数一半以上,累计支付租赁融资款近20亿元,业务发展初具规模。我们的中小企业客户主要分布在纺织、金属制品、建筑施工、印刷等16个行业,其中大部分是在纺织业和建筑施工行业,从地域上来说遍布全国,特别是江苏、浙江等省较多。

  记者: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稳步加大,相对于信贷融资而言,金融租赁的融资方式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具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纪福星: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租赁融资具有改善企业负债结构、提高生产力等优势,而且融资方式、还款方式灵活,更适合制造类、工程类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通过金融租赁获得的融资一般比传统贷款期限更长,多数是在1年以上、3年左右,有一些特殊项目的期限会长达5年。而传统银行信贷产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很短,一般为半年、9个月或1年。中长期融资产品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偿债压力,对中小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升级等具有更大的支持作用。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意味着用长期负债替换了短期负债,立即能大幅优化它们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这两个比率的优化,对中小企业在银行系统中的评级和授信等都能产生正面影响。

  此外,租赁的缴还租金方式比较灵活,有按月的、按季的,还有按半年的,可以根据企业现金流动的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租金支付周期和付款金额,这十分契合中小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比如,我们的一个农机中小企业客户,它每年有一个采棉季是资金充裕期,因此我们签的还款合同就是在其采棉高峰期的时段还设备租金,深受其欢迎。这种灵活、定制的还款方式,能将企业的生产周期与现金流周期匹配起来,有利于中小企业节约资金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记者: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往往会遇到缺少抵押资产、缺少信用积累的情况,请问金融租赁公司如何管理好中小企业租赁业务风险?

  纪福星:从风险防控上,我们一方面依靠严密完整的调查、审查审批流程,选择优质客户和优质租赁物开展业务;另一方面我们通过与工商银行各分行合作、与大型厂商合作来加强租期管理,它们也承担了大量承租人监测检查工作,对于防范租期内的风险起到良好作用。

  租赁物是金融租赁重要的风险防范载体。我们在考量承租人信用状况的同时,也会考量租赁物对于风险防范的作用,会尽可能选择那些保值性好、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设备开展租赁业务,例如数控机床、印刷机械、纺织机械等,由于我们拥有租赁物所有权,可以在出现不能还款情况时通过直接处置租赁物挽回损失。

  此外,金融租赁与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联系紧密,与投资、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企业和金融工具的合作空间广阔,更能够以较小的资本消耗获得较高的经济回报,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风险。

  充分发挥信贷与租赁组合作用

  记者:中小企业无论是行业分布还是地域分布都非常广而散,而以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租赁业务见长的工银租赁,面对中小企业多样性的租赁物需求,如何有效延伸服务?

  纪福星:金融租赁公司要想真正形成持续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关键不在于短期内完成多少个租赁项目,而在于构建一套长期的、行之有效的体制和机制,这才是持续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同成长的有力保障。

  为此,我们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发展中小企业租赁业务,一种是“行司联动”模式,即与母行工商银行合作;另一种是供应链融资模式,即与大型企业合作。实际上其精髓就在于“行司联动”。

  工银租赁是工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从2010年以来,工银租赁依托母行工商银行的营销网络及客户资源,积极发展母行代理中小企业设备租赁业务。

  2010年第4季度,在此前探索的基础上,工行总行正式发布实施了专门规范分支机构代理设备租赁业务的试点办法,工银租赁分别与工行江苏、广东、福建和浙江等省分行签署了共同拓展中小企业设备租赁业务的合作协议,以工行常州、佛山、泉州、金华4家二级分行作为试点。2010年末,首批10多家小企业设备租赁业务正式起租,租赁余额约1亿元。

  今年以来,工银租赁又与工行有关部门积极总结试点分行的经验,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在这一探索过程中,我们与各分行严格遵守“分工合作、尽职免责、收益分享、风险分担”的16字原则,充分发挥了传统信贷产品与租赁产品组合的积极作用,在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尚属首例。

  记者:“行司联动”模式的创新之处在哪?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做好中小企业业务有何借鉴意义?

  纪福星:“行司联动”模式主要体现的是组合创新和流程创新。这实际上是把不同的金融产品组合了起来,为企业提供的是一个综合的、全面的金融问题解决方案,包括资金的问题、结算的问题,甚至是资产管理或理财的问题等等。而金融租赁的定位在于,是整个解决方案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一种手段。

  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形态和资金需求也千差万别,如果不形成一个标准化的业务体系和流程,融资效率无从谈起。而“行司联动”模式通过流程创新,已经形成了一套机制、一套流程和一套产品,包括放租审批流程、责任追究流程、收益共享机制、风险共担机制等,其过程已经表单化、标准化,为大规模开展中小企业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把银行的网络优势和租赁公司的专业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记者:监管层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鼓励金融租赁行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纪福星:金融租赁公司从诞生以来,得到了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开展中小企业租赁也一直是监管部门所鼓励和支持的。然而,由于成本问题和监管原因,金融租赁公司都尚未设立分支机构,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存在着营销半径和管理半径方面的制约。因此,监管部门可以鼓励和引导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外部合作特别是与母行的合作,支持租赁公司探索创新中小企业租赁的新途径、新模式。

  此外,金融租赁公司自身的资金管理也存在“借短用长”的不匹配问题,所以,还须进一步拓宽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尤其是拓宽其对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以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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