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该为“玩欺骗”付出什么代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杜鹃
尽管我们很想学鲁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但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近期的表现的确是让人“出离愤怒”了。
几天前,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几麻袋的报告,用以证明渤海溢油事故实现了彻底封堵溢油源。结果,国家海洋局经过核查,认为康菲公司的报告“毫无诚意”,根本没有封堵住溢油源,责令其必须在蓬莱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业。
显然,这次康菲公司又“玩”砸了。自6月初发生渤海溢油事故以来,康菲公司的所作所为越来越难以让公众接受。
首先,康菲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遮遮掩掩,损害了群众的知情权。这次渤海溢油事故披露,最早始于网络。当国内媒体追踪报道时,肇事者却集体失声。直到7月初,作为肇事方之一的康菲公司才首次回应公众关切,甚至口口声声说:“原油渗漏点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事后证明,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公开的说谎。
其次,康菲公司在事故处理上弄虚作假,环境损失难以估量。从事故发生到8月上旬,康菲公司对海底油污勘测、海底泥浆清理工作却一再延迟。就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责成康菲公司向公众和政府作出说明和道歉。直到9月初,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工作,仍然无法按期完成。持续三个月的渤海溢油事故,给国家海洋资源造成的损失难以估计。此前,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曾指出:“任何企业损害我国海洋环境都必将付出代价。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依法依规向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最后,康菲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缺乏诚意,必将自毁声誉。深海石油钻探是一项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与最大限度降低公共利益的损失,必然存在冲突。但是,企业也是社会公民,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一个不能履行承诺、不服从监管、不对人民负责的企业,必然丧失诚信、自毁声誉;一个被公众唾弃的企业,必然不会有发展、不会有前途。
我们认为,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悲剧。作为涉事一方,事故一旦发生,就必须拿出勇气和担当,妥善处置,使公共利益的损失降到最低;否则,耍弄敷衍塞责、瞒天过海等欺骗伎俩,不仅不能蒙混过关,而且还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遗憾的是,这家有着世界500强背景的著名公司正在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着“低级错误”,它究竟该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