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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规范土地流转 促规模经营实现"三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19: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9月5日讯 湖北省保康县围绕“抓项目、兴产业、富百姓”的思路,以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为核心,抢抓县委县政府打造“核桃大县”的机遇,积极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的方式,扎实推进核桃产业建设,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自2009年以来,保康县选择黄堡村作为土地流转试点,该村在财政部门设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将分属67户农民的5735亩已改造好中低丘岗地作为投资主体,占出资额49%(其中农户占25%,村集体占24),保康县圭萃园专业合作社将基地建设所需资金、实物、技术等全部投入投资合作主体,占出资额51%,成立圭萃园黄堡合作分社。在流转过程中,严格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条款与农户签订山林流转合同,合同规定流转期为50年,并将合同进行司法公正后报圭萃园备案,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方按持股比例享有盈余红利分配权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山林流转后,青壮年劳力可以安心在外面打工,发展打工经济,大龄劳力可以在核桃基地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提高自身收入。按三年挂果、五年丰产的预期,届时每亩核桃收益可达1000多元,年创产值600万元,可顺利实现合作社、村集体、农户“三赢”的目标。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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