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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措施帮扶家庭服务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11:4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为发挥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青海省日前对家庭服务业出台降门槛、给补贴、减税费等具体帮扶措施,将家庭服务业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服务机构,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将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个体经营、家庭服务业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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