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的轮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0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郭丽琴
WTO维持美对华轮胎特保措施,贸易大棒到底砸中了谁?
“非常遗憾。”
5日,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就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世贸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维持了美轮胎特保措施。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作出上述表示。
事实上,虽然WTO维持美国胜诉,但中美贸易律师圈普遍认为,这项措施是在美国国内保护主义浪潮中,完全“政治化”的决策,并没有如美国钢铁工人协会预期的那样创造更多的就业,打击的并不仅仅是中国对美轮胎出口企业的利益,也直接造成了本已需要节俭度日的美国消费者更多的开销。
量身定做的条款
特别保障条款在美又称“421条款”,是中国入世时做出的必要妥协之一。
依据“421条款”,在中国加入WTO后的12年内,若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数量增加或者所依条件,对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美国总统可以在必需的限度和时间内,针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或实施其他进口限制手段。这是美国专门针对中国加入WTO而制定的法律。
2009年9月11日,履新美国总统的奥巴马在金融危机的谷底,宣布启用首例对华特保惩罚性关税。
当年跟随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赶赴美国参加抗辩的有七家企业。
回顾过去,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国荣和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忠都困惑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不明白那些美国人到底图什么,“打击了我们,对他们自己也没有好处啊。”
这也应验了一句古老的国际贸易箴言:贸易保护主义者往往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上述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也指出,美国2009年对华实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未获得其国内产业支持,不仅损害了中方的正当贸易利益,也未能减少轮胎进口量。
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增长20.2%,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攀升9%。
事实上,美特保措施导致了扭曲贸易的后果。
但眼下更让美国政府担心的是国内蹒跚的经济复苏。
现实背景是,美国总统选举战局大幕将启;经济复苏形势也并不明朗,失业率依然高企。
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 LLp)华盛顿总部负责贸易及反垄断的合伙人埃里克·埃莫森对本报记者说,以目前特保案的反效果来看,未来美国不太可能会再次启用,但创造就业无疑将成为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赢得选票的砝码。
埃莫森预计,在未来的9到12个月,中国出口企业将面临一个反倾销和反补贴的高峰。
他认为,中国企业可能需要转向更加依赖内需和消费的模式。
见招拆招
回忆起两年前的情况,陈忠至今心有余悸。
“由于一直有轮胎特保案裁决的预期,当年的销售量就仅靠4、5两个月维持,直接下降100万~120万条的出口,而往年对美的出口则差不多要到200万条/年。”他说。
这家企业没有在一棵树上吊死,而是在近年来陆续开发了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类似高端的市场以及非洲、南美和中东等市场。
由此,该公司虽然对美出口比例从危机前的50%下降到现在的33%,但总的出口额仍然不断地增长。
“现在美国经济不太景气,即使没有特保措施,也有可能有别的贸易壁垒,我们已经很适应了。”陈忠告诉本报记者。
葛国荣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特保案之前,美国市场占整个公司出口额的25%,现在则下滑到了15%。
所幸,两年之中,他的公司迅速找到了中国不断扩大的内需市场,并开拓了南美和东南亚等利润率更高的新兴市场,仍然保持出口额不断上升的趋势,现在已经出口至160个国家。
“对我们来说,由于进入美国市场十多年了,品牌还是有一定基础和议价能力的,轮胎特保措施对我们的影响有,但并不致命。”他说,“我们在美的目标就是,在不亏本的前提下,尽量用微利维持美国市场,等待政策调整。”
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当年美国虽然采取了轮胎特保措施,但经过积极斡旋,并没有产生原先预想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没有引发更多WTO成员的效仿。
特保杀伤力
保障措施是WTO允许成员方所采取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另外两个是反倾销和反补贴)。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ITC于当年6月29日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2009年9月11日,奥巴马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最终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特保调查案区别于传统上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危害之处在于,一是申诉和调查的速度非常快,从特保申请到特保措施的出台不超过半年。一旦ITC认定市场扰乱成立,美国总统可以很快就采取限制进口措施,在此情况下,中国企业很容易被打个措手不及。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从立案到采取反倾销措施,一般都在12个月~18个月之间。
如果美国总统决定采取特保措施,马上就会增加关税、实施非关税措施(如数量限制)或两者并用来限制进口,中国相关产业的出口量会立即受限或受到征税处罚。插图/苏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