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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定新“空气质量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13:51 来源: 财新网

  新标准增加了臭氧8小时监测标准值;同时,可吸入颗粒物含量的更精确监测作为参考值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环境保护部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空气中臭氧8小时标准值和直径为2.6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含量等两个指标。

  《新京报》报道称,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可能在年底出台。此次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最引人关注的变化有二:一是增加了臭氧8小时标准值;二是把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含量)标准列入参考限值。

  目前,中国对空气中臭氧含量的监测,采取1小时浓度标准值,被认为难以准确反映全天臭氧空气污染的程度。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参照国际通常做法,采用8小时臭氧含量标准值。

  在可吸入颗粒物方面,中国目前采用的监测指标是PM10(即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含量),而目前,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已制定了更加精确的PM2.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征求意见稿”在说明中称,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地区、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中PM2.5污染日趋严重。为进一步适应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需要,应考虑制定中国的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但是,“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把PM2.5作为强制性标准,而是作为参考标准,放在了附录《部分环境空气中污染物参考限制》中,未做强制性要求。有环境保护学者认为,这是不够的,不能因为可吸入颗粒物含量超标就降低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2008年,环保部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201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并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11年8月23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该部常务会议,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

  此次会议认为,修订后的标准要充分考虑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特征,以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为基础,整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数据统计的有效性。■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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