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贪官外逃 十省市建立协调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11:08 来源: 财新网重点是官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出国(境)证照审批保管、出入境资金监测等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为进一步防止违纪违法官员外逃,近日,中国十个省(市)启动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成为首批试点。
9月7日,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启动会议近期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会上表示,防逃追逃工作正处于发展时期、关键阶段,要通过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提高防逃追逃整体水平;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国际规则开展防逃追逃工作。
干以胜称,近年来,防逃追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涉案人员的引渡、遣返、劝返和资产追缴、返还,成功将一批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在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出国(境)证照审批保管、出入境资金监测等重点环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不断加大防逃工作力度。
干以胜表示,实践证明,做好防逃追逃,必须坚持外交交涉为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案施策,多策并举;必须坚持科学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必须坚持发挥职能部门特别是主管部门的作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防逃追逃长效机制。
实际上,违纪违法官员的外逃,常常意味着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据中国央行2011年6月的一份课题报告,“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
央行在该份报告中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人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但这一说法随后遭到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的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