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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十二五”保险业发展规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07:15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温跃 通讯员 赵小亮 马俊川

  

  本报讯 记者温跃 通讯员赵小亮 马俊川报道 记者从山东保监局获悉,日前山东正式发布《山东省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山东省保费收入突破2200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4000亿元,保险密度达到2200元/人,行业总体发展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根据《纲要》要求,到2015年,山东将基本建成全国领先、规模较大、结构优化、经营稳健、服务规范、覆盖面较宽、人均保单持有量较高、从业人员素质优良、行业文化基本建立、社会公众评价较高,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基本实现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跨越。

  《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山东保险业将从八个方面促进山东保险业发展:一是加强保险产业建设,积极吸引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保险公司职能总部或后援中心入驻,推动销售渠道多元化发展与合理配置,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资源投入力度;二是推进改革创新,健全产品创新机制,改革优化保险营销体制,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内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三是加强保险功能建设,加快发展“三农保险”,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治安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围绕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发展战略重点,加快相关领域的保险发展;四是加强保险环境建设,大力培育依法经营意识,不断优化政策和法制环境,完善保险业支持政策,推动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普及保险知识;五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构筑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防范销售误导和理赔投诉引发风险问题,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工作联动机制;六是加强改善保险监管,全面实施分类监管,坚持效益导向监管,加大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监管力度;七是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塑造成熟的行业文化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行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八是强化行业基础建设,构建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保险业人才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社团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保险理论研究,推动保险理论创新。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山东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4%,保险行业总资产达1780.7亿元,年均增长16.06%;2010年末,山东共有保险公司63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83家,兼业代理机构10453家;保险业为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4.9万亿元,累计支付赔款与给付959.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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