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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开出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令”第二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08:2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浙江省衢州市9日出台楼市“限购令”。此前,浙江台州出台了全国首个二三线城市“限购令”。至此,浙江省11个地级市中已有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舟山、台州、衢州等8个城市实行限购。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二三线城市避开“限购令”,采取“限价令”的方案。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以限价政策取代限购政策呈现不断扩大趋势。

  衢州跟进“限购”浙江省衢州市政府9日发布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衢州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衢州市累计缴纳1年(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衢州市区购买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区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在衢州市区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衢州市累计缴纳1年(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衢州市区新购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衢州“限购”新政对本地人的限购标准较为宽松,可概括为:在市区有3套或3套以上房子的衢州籍人士禁止在市区买房,在市区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人不能在衢州买房,在衢州没有缴税或社保未满1年的外地人也不能在衢州买房。

  与台州“限购令”一样,《意见》明确,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意见》强调,衢州市要在2011年年底实现市本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审核购房人购买资格。各县(市)也将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确保在2012年实现全市联网,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目前,浙江省已有8个城市实行了住房限购政策,但衢州市区房屋均价与浙江其他城市相比较低。业内人士指出,与当地居民收入相比,衢州市房价仍较高,且涨幅较大,在浙江省多个城市限购的背景下,衢州出台“限购令”有利于整个浙江省楼市调控目标的实现。

  以“限价”避“限购”

  住建部已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建议满足2项条件以上的城市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而部分二三线城市则避开“限购令”,采取“限价令”的方案。

  7月22日,河北省廊坊市房管局通知称,廊坊市今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廊坊市成为第一个启动限价令的二三线城市。此后,烟台、韶关、丹东等多个二三线城市加入“限价”行列。

  8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均价原则上涨幅不能超过5%。

  广东省韶关市政府9月5日下发《关于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从9月18日起,韶关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类比的项目,备案均价高于半年内韶关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辽宁省丹东市政府9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均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在房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的销售均价。

  对于部分城市采取“限价令”避开“限购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严格的“限购令”会压制市场需求,导致楼市成交量萎缩,进而影响土地市场,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和房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会大幅下滑。而限价属于行政干预价格,可能影响开发商的利益,却未影响市场需求;如果新房定价不再明显上涨,资金更愿意入市,成交量和交易环节的税收不一定下滑。

  业内人士指出,纵观一些地方的限价措施,其效用更多的是“限涨”,而且限价只针对未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其实是在利用“限价”来逃避限购政策。(记者周文天)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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