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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按2000征个税? 上海回应称新系统无问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09:51 来源: 中国经营网

  为什么大部分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方,都能按照相关法律和税务总局的解释及时更新软件,而少数地方却不能及时更新软件?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节前,有国内媒体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等理由仍然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缘起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0日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号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不断接到电话反映纳税起征点的问题,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仍按2000征个税?上海回应称新系统无问题

  双重标准?

  据光明日报报道,谢小姐是上海一家企业的白领。9月5日发工资后,她的好友向她提及,8月份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较上月少扣了70多元。而谢小姐却发现,自己拿到的工资条扣税数额仍和上月一样。“我和朋友工资差不多,为何扣税不一样?”在询问财务后,公司会计告知她,扣税是经过地税局批准的。谢小姐心中不禁产生疑问,难道所得税减除有“两个版本”?

  在北京,徐先生在9月5日收到自己的8月份工资时也发现,到手的8月份工资竟然和7月份是一样的,并未增加。根据徐先生提供的工资条,当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为6554.4元,按照2000元的起征点,应纳税额为4554.4元,需缴纳的个税为4554.4乘以15%减去125,等于558.16元。而根据新个税法,新的起征点为3500元,应缴纳税额为3054.4元,个人所得税为3054.4乘以10%减去105,等于200.44元。也就是说,按照新旧个税法,徐先生需缴纳的个税相差357.72元。

  回应

  据京华时报报道,11日晚间,厦门市地税局对于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因个税申报软件未升级,厦门等地仍按照2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事件做出回应。

  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负责人称,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后,厦门市地税局即对该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系统已于今年9月1日零时起上线运行。这位负责人表示,该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以来运行正常,没有出现问题。

  外,上海市地税局也表示,有关上海税务部门未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税法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拒提个税起征点“胆”从何来

  羊城晚报评论文章称,为什么全国大部分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方,都能按照相关法律和税务总局的解释及时更新软件,而少数地方却不能及时更新软件,唯一的解释就是工作拖拖拉拉,不积极、不主动,这就是“懒政”。

  编辑王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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