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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凭啥这么“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4:34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核心提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处理情况和渤海环境保护汇报,研究部署加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这被英国《金融时报》称为“迄今最为明显的迹象,表明中国政府对这起事故感到不满”的动向。

  当天,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宣布,将就我国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发生的溢油事故设立基金,旨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

  自6月4日以来,“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经历了发现、辩解、核查、判定、责令停产、全油田停产的过程,这起事故造成的污染面积,从最初声称的“只有200平方米”,蔓延到9月6日统计的“至少55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累计约870平方公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表明我国依法处理这起事故的态度和决心。

  拖拉傲慢,隐患仍未彻底排除

  康菲中国拖拉、傲慢的态度,延误了事故处理的最佳时机,给我国海洋生态及渔民造成重大损失

  一切从6月4日开始。当天,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报告,称发现海底溢油点,在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7月5日,国家海洋局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蓬莱19-3油田B、C两平台发现溢油。

  蓬莱19-3油田原先由中海油勘探,但由于技术水平等原因,并未发现此处有油田,后将这个区块勘探权出让给康菲公司。根据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但仅限于“合资、合作”方式。后来,康菲石油公司在此发现油田并和中海油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康菲中国拥有该油田49%的股份,中海油的股份占51%,作业方为康菲中国。

  根据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石油开采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的责任由作业方来承担。接到报告后,北海分局随即督促康菲中国开展自查。但康菲中国随后处理此事的态度,引来各方不满。

  6月17日,该油田C平台发生小型井底事故,当日,国家海洋局紧急约见康菲中国及中海油负责人。7月1日,康菲中国和中海油先后称渗漏点已得到控制,油膜回收基本完成。但直至9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召开时,“溢油风险点仍未彻底查清,溢油隐患仍未彻底排除”。

  7月3日,中海油称漏油只污染了200平方米海面,这一说法随即遭到国家海洋局的反驳——后者7月5日称污染面积为840平方公里。

  7月6日,康菲称没有原油到达海岸。7月19日,国家海洋局就公布辽宁和河北两浴场发现油污颗粒。8月1日,康菲又称两个浴场发现的油污与此次事故无关。

  7月15日,康菲称溢油总量约1500桶,但到了8月12日,又披露实际总量已达3200多桶。

  8月20日,国家海洋局称康菲发现9处新漏油点,旋即被康菲否认,认为这9处不是新漏油点。而到了22日,康菲又承认的确存在10处渗漏点。

  ……

  康菲这一系列表态,被国内媒体认为是“缺乏诚意,总是在暴露出新问题之后先否认,再承认”。有媒体统计,康菲中国有“四次表态”,但均遭否认。在8月24日康菲中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公司总经理司徒瑞就记着提及的生态赔偿问题时以“会给予考虑”回应。

  “傲慢、瞒报、撒谎”这三个词已经成为目前外界描述康菲使用最频繁的词语。康菲中国对此次事故拖拉、傲慢的处置态度延误了事故处理的最佳时机,给我国海洋生态以及渔民造成重大损失。

  8月下旬,国家海洋局向康菲提出,必须在8月31日之前实现“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两个彻底”)。随即,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在中国的海洋,我们不允许任何企业、任何方面对它肆意地进行损害。渤海溢油事故索赔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国家海洋局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工作,任何企业损害我国海洋环境都必将付出代价……如果实现不了‘两个彻底’,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这种措施一定会比过去的更加严厉。”

  “两个彻底”,颇具“通牒”意味。

  8月31日,在最后截止日期到来之时,康菲中国向国家海洋局提交处理报告,宣称蓬莱漏油事情已经做到“两个彻底”。这份在最后截至日期呈交的报告,就像学生在最后一刻才上交的作业一样,鉴于康菲在此事上的态度,其质量让人担忧。

  好像在公众意料之中,9月2日,国家海洋局在官网上公布七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康菲公司就“两个彻底”报告的认定意见——“未完成两个彻底”,C平台海床残留油污未彻底清理,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并有油带存在;B平台附近溢油采取集油罩回收的方式,也不是根本措施。国家海洋局由此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避免海洋被进一步污染。这比7月13日国家海洋局下令B、C两平台停产的措施要严厉得多。

  第二天,全国各大都市媒体刊发这则消息时,大部分都以醒目的“停”字夯在封面图片上。

  尽管我国海洋主管部门的态度非常强硬,康菲公司最后所作的处理与国家海洋局要求的“两个彻底”仍然相去甚远。人们在质疑:康菲咋就这么“牛”?

  违规作业,康菲中国难逃其咎

  康菲的盈利诉求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牺牲安全和环境为代价

  在康菲中国官网上(www.conocophillips.com.cn)滚动的图片展示着该公司的几件大事:“在八大岭长城脚下修建八大岭国际友谊林”、“康菲中国的第一个中国海上油田——位于中国南海的西江油田于1994年投入生产”、“在渤海湾,康菲中国正在开发中国最大的海上油田之一——蓬莱19-3油田”、“2004年7月28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A级纳税人’资质”。这一切都在昭示康菲中国的实力。

  事实上,康菲中国的实力从其出生之时就具备了。在康菲中国的官网上这样自述:“康菲中国是康菲石油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是由美国康纳和石油公司和菲利普斯石油公司于2002年合并而成立(后者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家在中国发现海上石油的外国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承袭了原来两家公司在能源行业共200多年的丰富经验和在石油领域的优越技术,使之成为当今世界杰出公司之一。康菲石油如今业务遍及近 40 个国家、地区。”

  2011年,该公司排全球500强第12位,位居全球6家顶级石油公司之列。康菲石油甚至一度是“股神”巴菲特的挚爱。2008年11月时,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已经成为康菲石油公司的最大股东。

  这样一个拥有丰富经验和优越技术的公司,在目前能源日益紧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中国,自然是颇受重视的。

  据介绍,由康菲石油和中海油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大的海上油田,也是重点开发项目。康菲中国透露,蓬莱油田二期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之中,蓬莱油田的产量正不断攀升,预计在2011年达到产量高峰,日产原油预计达6万桶,高于2010年日均5.6万桶原油的净产量。而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2011年1月向媒体透露的信息,2010年,中国海洋石油天然气产量超过了5100万吨油当量。过去10年间,我国新增石油产量53%来自海洋,在2010年,这一比例达到80%。在目前我国原油近一半仍靠进口的当下,对海洋油田的倚重自然不言而喻。

  但正是这个实力雄厚、颇受重视的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的开发中采取了颇不负责任的方式。

  七部委组成的调查组就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后初步认为:造成此次溢油的原因,从油田地质方面来说,由于作业者回注增压作业不正确,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形成窜流通道,因此发生海底溢油。联合调查组对以上原因分析后认定,由于康菲公司没有尽到合理审慎作业者的责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技术组专家分析表示,这起责任事故,不管是B平台还是C平台,其实都完全可以避免。联合调查组技术组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表示,就B平台来说,明知断层很多,采油设计方案就该躲着断层,但作业方为了降低成本,改变注水方式。同时,作业方应急处置不当,在注水发生异常时,不是停水,而是继续注水增加压力,导致溢油量增加。C平台20井的钻井溢油属于常识性事故,完全可以预防。联合调查组将此次漏油定位为“事故”,而不是“事件”,强调人为因素,康菲中国难逃其咎。

  康菲怎么敢如此“疏忽大意”?七部委联合调查组一位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12年合同到期后,康菲中国要将钻井平台开采作业转交给中海油。“谁成为油田的作业方,谁就掌握了劳务收入、采油进度等主动权。由于提高采油效率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收率(即能采出的石油量占石油地质储量的比率),在此情况下,中海油倾向于注重长远利益而‘降速深耕’,康菲公司倾向于注重眼前利益而‘高效快采’”,“康菲此次违规作业,不排除是想在主导方易人之前提高采油效率,增加当期收入。”

  但正如这名人士强调,“康菲公司的盈利诉求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牺牲安全和环境为代价!”

  维护权益,生态索赔势在必行

  对于向康菲公司的索赔数额,国家海洋局称“上不封顶”

  自事故发生以来,无论是国家海洋局,还是社会团体、律师以及当地渔民,都从各自角度出发,敦促康菲公司就漏油事故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作为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就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据统计,截至8月下旬,国家海洋局已经约谈康菲方面8次,传真30份。北海分局也通过卫星、飞机、船舶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监视监测。

  9月4日,在国家海洋局明令蓬莱19-3全油田实行“三停”后的第三天,康菲中国宣布已完成停止蓬莱19-3油田的钻井、注水及生产作业的程序,共计231口井(包括180口生产井及51口注水井)停止了作业。

  随后,康菲公司表示,B平台未发现任何渗油或油膜,已检查了C平台原16个渗漏点中的12个,目前渗漏点已不可见。此时,距事故发生之初,已过去整整3个月。根据新华社公布的数据,截至9月6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事故至少造成3万亩虾池成了油池,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亿元。这对于那些渔民来说简直是一场“灭顶之灾”,而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来说,其所造成的破坏更是“很难逆转”的。

  生态索赔势在必行。但是,根据我国现行涉及海洋生态损失赔偿的最高层级法律《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处罚,在罚款有限、赔偿偏低的情况下,必然普遍出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更会胆大妄为。立法的滞后凸显了维权的困难。

  这种困难也体现在当地渔民开展的自救工作中。

  8月下旬,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组成30多人的律师团,接受河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渔民委托,免费替这些受到溢油事故影响的渔民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进行集体维权索赔。但目前之所以仍未进入实际诉讼阶段,症结来自于取证难。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真提起诉讼,渔民要证明自己受损的事实及数额。

  法律界专业人士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取得法院认可的损失数额,必须依靠国内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证实损害结果和渤海溢油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国家海洋局以及农业部渔业局出具的鉴定报告。但是,由于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尚未公布经济损失报告,因此目前渔民的民事索赔很难进入到诉讼阶段。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建平说,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取证方面困难重重。渔民打算起诉,需要将具体损失形成的时间、地点、数量、金额进行取证。如果认为造成损失的原因是漏油,那么就需要进行举证。

  让人欣慰的是,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8月31日透露,该局已完成4次大规模的生态调查工作,补充调查工作也即将结束,共监测覆盖溢油影响区域及周边海域面积达2.43万平方公里,基本掌握了本次溢油对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生态的影响。

  国家海洋局也从8月下旬开始公开选拔律师团队和专家组,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兜底性”条款向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8月3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初步选定了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家海洋局的法律服务团队。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对此,国家海洋局提出了“坚持两个切实”,即切实依法维护渔业渔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依法维护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利益。对于索赔数额,国家海洋局称“上不封顶”。

  9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当天会议提出“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要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认真清理油污,切实减轻污染损害,并重新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要彻底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造成的危害及损失,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受损各方合法权益。三要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部署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四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事故处置相关信息,真诚回应社会关切。五要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此次常务会有针对性地提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环境法律政策体系。针对近期各种环境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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