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整肃沿江沿海化工业王尔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08:5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 王尔德 北京报道
环保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检查。
“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所有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江河湖泊沿岸、沿海地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在9月15日召开的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视频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如是说。
张力军指出,化学品环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包括,化学品生产和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化工产业技术水平落后布局不合理,尤其是小化工企业遍地开花;化工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中国尚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各地环保部门尚无专门的化学品管理机构和人员。
张力军表示,“各地要尽快制定检查的方案,并应于9月31日将专项检查的方案向环保部备案;到12月31日,各地向环保部提交专项检查的结果。”
张力军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立即限期整改;对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或者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及生产淘汰产品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情节严重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张力军指出,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化学品环境监管任务的地区,或发生重大化学品污染事件以及因化学品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除节能减排、民生保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
张力军表示,治理化学品环境问题的首要举措就是严格环境准入,“注重发挥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环保部门应当将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张力军透露,“环保部将从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为选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但节能减排的改造项目除外。”
环保部将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的登记制度,到2013年年底前各地应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管理工作,对不按照规定登记履行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之外,还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张力军提出,环保部在未来将每隔五年开展一次化学品污染的调查,以摸清家底,并确定重点企业和地区。
“2010年环保部开展了沿江沿河排查整治行动,检查了化工石化企业近18000家,排查出环境污染隐患企业3607家;同年环保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石油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的化学环境检查,涉及企业共43510家,其中81.3%的企业具有环境风险,位于长江、黄河、海河等七大流域的企业占86.2%,可见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张力军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