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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金融领域乱象频生 金融秩序亟须整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06: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行乱收费、乱放款,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高息揽存、高息放贷,各式各样的高利贷层出不穷,上市公司高息放款,产业资本大量流向民间信贷,中小企业融资越来越难……最近一段时期,金融领域乱象频生。

  这种乱象,虽然与三年前开始的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给整个世界金融秩序带来的混乱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更多的还是由于我们自身的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合理、机制不科学、行为不规范、监管不得力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众所周知,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导火索是美国的次贷危机,但一个国家的次贷危机能够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除了美国金融霸权地位这一因素之外,可能更缘于世界金融秩序的混乱。因为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一方面,金融业的开放度与自由度过高,使金融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完全忽视了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导致风险越积越多,最终酿成大祸;另一方面,在金融开放度与自由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监管工作却严重滞后,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失控,使金融秩序完全陷入了混乱的局面,爆发危机也就成了迟早的事。

  显然,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中国金融业来说是一次严肃的警示,许多方面的教训值得我们好好吸取。

  现在的问题是,面对当前金融领域出现的种种乱象,管理层是否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它的危害?要知道,发达国家的金融乱象,更多的是发生在体制内,尽管风险也很大,问题也很严重,但监管当局是了解和掌握的,只是没有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而已。相反,我国的金融乱象,不仅有体制内的,如银行的乱放贷款、乱收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还有更多的在体制外,如各种地下金融活动、上市公司高息放贷等,特别是高利贷,是任何金融制度完善的国家都不允许出现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有多少这样的非法金融机构、民间放贷人、企业等主体存在?监管当局是否掌握?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解决的难度就更大了,发生风险的可能也就更大了。一旦矛盾爆发,极有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社会动荡。

  当然我们也知道,现在的地下金融活动很多是企业“主动”与不规范、不合法的金融行为“结缘”。如果对地下金融活动进行治理整顿,严格控制民间信贷,极有可能产生另一种结果,那就是大量中小企业会因为资金问题而陷入困境,甚至出现大面积停产、半停产和关闭、破产的现象,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的不作为也会立即暴露。显然,这是管理层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即便如此,管理层也不能等到问题积重难返时再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企业和公众的面前,对金融秩序进行治理整顿,那将为时已晚。类似的现象,过去并不是没有出现过,如上世纪90年代的社会集资,就曾经让很多地方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使很多地方滋长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有人说,地下金融活动泛滥,与货币政策的持续收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笔者不这么认为,相反,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管理方面的混乱和不规范。因为,越是政策从紧,就越要保持金融秩序的有序和稳定,就越要突出金融支持的重点,否则会直接影响政策的效果。在货币政策一紧再紧的情况下,流动性过剩的矛盾依然没有明显化解,难道不与金融秩序的混乱有直接关系吗?如果金融秩序良好,没有出现地下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活动泛滥的现象,货币政策的效果会不会好得多呢?

  也正因此,对金融秩序混乱、金融活动一片乱象的问题,管理层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措施,对金融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首先,要从银行入手,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整顿。一方面,要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的控制,对信贷资金继续流向产能过剩行业、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尤其涉及资金规模较大的信贷行为,要对商业银行总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收费行为的控制,对银行的乱收费、滥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银行的收费项目,至少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减少30%以上。

  第二,要加大对地下金融活动、非法金融活动的查处力度。凡是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担保公司、融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一律取缔,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而对有合法手续,但违反国家规定高息揽存、高息放贷的公司,也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而对那些在民间乱集资、乱放贷的个人,则按照金融法规及刑法的相关规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据悉,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拟出台相关的文件和规定,对地下金融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挤压地下金融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生存空间。要知道,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天不解决,地下信贷就一天不会停止,非法金融活动也就一天不会消失。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切不可只放在嘴上,而要体现在行动上。

  第四,要加大金融改革力度,给民间信贷机构以合法的身份。打不如堵,堵不如疏。要想维持良好的金融秩序,杜绝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就必须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身份,让它们从地下走到地上,以便于更好地加强监管和引导。

  总之,金融领域乱象频生的局面不能再维持,金融秩序不能也不应该再乱下去。要知道,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已经开始唱空中国金融业。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主动、积极、认真地对待金融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化解金融矛盾,以维持良好的金融秩序。唯有如此,才能保障经济社会在理性、健康、可持续的轨道上快速发展。(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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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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