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建部副部长建议保障房可合作建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14:45 来源: 财新网宋春华认为保障房的低标准应该只是指面积,质量应该做到安全、 耐用、节能和环保,以减轻居住负担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面对保障房出现的诸多难题,原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建议可采取准市场化的政策性安居型,如合作建房,而不主张经济适用房。
9月17日,宋春华在“2011第二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乏分配乱象,比如寻租的存在。他建议,应简化保障类型,一是提供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二是采取准市场化的政策性安居型,建议合作建房,或者是给予租赁补贴。
他建议的保障性住房建筑标准是,少于三人的家庭,廉租房面积应为30㎡,公租房为40㎡,而安居房是60㎡;三口之家,廉租房面积应为40㎡,公租房为50㎡,安居房是70㎡;而三口以上的家庭,廉租房面积应为50㎡,公租房为60㎡,而安居房应为80㎡。
而在房屋质量方面,他指出一个认识误区是,人们往往认为廉租房应是低标准低质量。他认为,低标准应该只是指面积而言。而质量方面,反而更应该做到安全、耐用、节能和环保,以减轻居住负担。
十二五规划期间,保障房是一个重点。但他认为,当下应该解决的问题是,到底十二五期间保障房规模应该有多大,以及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如何结合等。
他指出,可以明确的是,保障房的责任在于政府,因为政府掌握公共资源。不过,中央和省级政府主要是制定政策和规划,而具体实施应是城市和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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