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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场:小村官大腐败不容忽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郭立场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当前,腐败不仅频繁见诸于位高权重的高官之间,似乎就连在似官非官的“村官”中也已根深蒂固。

  村官,负责着最基层的工作,他们其中的很多人虽然“不算官”,但他们却拥有实权成为腐败一族。换言之,村官虽小,权力有限,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土地征用、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社会事业发展等,这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事情都与村干部紧密相连。由于目前对村官的监督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督体制,同时乡镇政权的弱化也使监管失控,亦为村官腐败提供了温床。

  由于村庄已有相当的自主权,基层政权组织并不直接发号施令,因而往往通过给予某种“好处”,才能实现权力渗透。而村庄领导人也需要与政权组织的领导人建立“关系”,以获得进一步的支持。由此形成基层政权组织与村领导的利益共同体。以上因素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地方特别是基层政权组织的利益化倾向。村官腐败不能容忍,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既有问题的解决,如何进一步规范村官行为,如何进一步有效防范“小村官大腐败”?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在村干部腐败案中,乡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并不鲜见。调查显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当下,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据报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11712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占42.4%,足见村官腐败的严重性。这些案件涉及的都是经济问题,当这些本该为农民谋福利的钱财遭遇困境时,腐败者必然采用一种做假账的行为,这样财政漏洞越来越大,如滚雪球般膨胀,导致基层账务的混乱。

  现实中出现的乡村权力异化腐败现象让人们更加清晰地看到,把希望寄托在少数人身上的理想终归是一相情愿的空想,只有通过设置可操作的制度才能真正防止精英治理模式的异化。惩治村官腐败,应尽快将村官纳入有效的监控范围,理清村官的职责权限,将村官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已经发生的案例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加强村组的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刻不容缓。同时,还应注重并得益有关法律最大限度地在农村普及,让村民掌握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大大增强村民的维权意识和抗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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