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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国金词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所谓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

  在现实生活中,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难以舍此取彼。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已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而对隐名合伙,法律上尚不承认其有效性,因为隐名合伙实际上是侵犯了其他合伙人的知情权和优先接受转让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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