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租房以40平方米为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04:05 来源: 深圳商报□ 米鹏民
公租房单套建筑以40平方米为主,国务院定出的这一最新公租房标准,让不少网民感觉难以接受:有没有卫生间,有没有厨房?如果是上有老下有小,这40平方米的居住空间又该如何布置?这狭小的空间到底能不能改善居住者的居住条件?
对网民的这种情绪,笔者虽然可以理解,但却不能同意。因为持如此观点的人,至少没有正确理解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的和意义。
从概念上讲,保障性住房是相对于商品房而存在的,指的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说白了,就是政府要为没有能力在市场上买房或租房的人,提供价格明显低廉但标准也明显不高的房屋。
很显然,保障性住房保障的是“住有所居”的底线,并不包括“改善居住条件”这样的目标,更不应该指望通过保障性住房实现自己的住房理想。保障的分寸掌握得好与不好,既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更关系到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如果没有基本的保障,会使许多最底层的人居无定所,精神上失去未来感,自然会引发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另一方面,如果保障标准过高,又会鼓励人性中的惰性,让很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者也不思进取,甘心靠保障活着,从而相当程度上瓦解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性动力。
以香港为例,香港算是世界上住房保障做得比较好的地区,但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香港的保障标准是什么样的?香港的公屋最小面积不足14平方米,供单身人士申请。最大的公屋也就50多平方米,供五口以上的人家申请。
当然,公屋只是香港的最低保障标准,内地不必完全参照香港的标准,但也不宜轻易放宽保障标准。
据媒体报道,在前不久深圳出售部分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也发生了部分保障对象抱怨住房面积不够大、标准不够高的情况,其中就包括“主卧室放不下1.8米大床”这样的批评。喜欢1.8米的大床一点都不过分,但把这样的要求提给保障房,就真的过分了。
中国人对房子的情结非常特殊,或许正如有些专家所论,保障房适租不适买,因为从买房的角度来看,保障房的标准实在离买房者的人生理想太远,而如果把标准提高一些,又会在分配上产生巨大的公平性挑战。
自称“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经济学家茅于轼老先生,曾经建议保障房不建独立卫生间,受到舆论的强烈攻击,根本没有人愿意听他的解释。其实今天看来,老先生的出发点就是着眼于如何让真正需要保障的人得到保障。标准太高,就会有人打权力寻租的主意,就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样的教训几乎每天都在全国各地发生。
再回到深圳的现实,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接受此次出售保障房的教训,考虑从政策上回到以租为主的思路上来,这样既发挥了保障房“住有所居”的作用,又照顾到了人们经济状况的动态变化,同时就算在资格审查上出现个别疏漏甚至差错,纠正起来也容易得多,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也会小得多。
不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保障房的低标准并不是建筑质量的低标准,如果在这上面出问题,可就不只是千夫所指那么简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