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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小企业可自愿选择信用担保及其形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15:06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9月21日讯 今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使用信用担保及其形式,并限制了融资担保的综合年费率。

   财政部决定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央本级及8个省(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提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可从中获得的切实利益,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使用信用担保以及使用哪种形式的信用担保。

  在此基础上,方案还明确规定了担保机构应提供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相关服务要求:一是供应商同时使用投标、履约、融资担保的将获得费率优惠或直接减免投标担保费。

  二是供应商进行融资担保的综合年费率由双方自行商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并要求对民生项目和小型、微型企业项目提供更多费率优惠政策。此外,为鼓励供应商积极使用信用担保手段,通知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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