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家电下乡政策11月底到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00:2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本报讯记者孙善臣报道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1年11月30日在山东、青岛、河南、四川(以下简称“三省一市”)首批试点省份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三省一市的原补贴对象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时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多地家电下乡到期停止执行等问题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三省一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三省一市财政部门要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通知》要求,三省一市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政策到期后,三省一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在三省一市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2011年12月31日前,三省一市各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完成对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
据了解,家电下乡政策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试点。试点以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拉动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