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闽残疾人有望享更多免费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夏菁)我省拟立法让残疾人享更多的免费政策,比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优惠参观旅游景点等。昨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费 要发展残疾人事业,无疑需要充足的经费作保障。此次《修订草案》明确,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当年本级留成,各安排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免费 在接受教育方面,对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在文体生活方面则规定,收费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景区(点),应当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免费或者优惠。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就业 本省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六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出比例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不得歧视残疾人,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