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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21年增长308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10:56 来源: 中国经营网

  1989年至2010年的21年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增长了6732倍,而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涨幅也超过300倍。

  卖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21年增长308倍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华商网报道,9月27日,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管清友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中披露,1989年至2010年的21年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增长了6732倍,而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涨幅也超过300倍。

  管清友列出的这份名为《土地成交价款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的统计表,逐年列举了从1989年到2010年的土地成交价格、地方财政收入及比例3部分内容。

  就土地成交价款来说,1989年为4.47亿元;1991年突破百亿,为101.87亿元;此后逐年增长,期间稍微波动,但大部分时间维持在五六百亿元。但到了2001年突然大增,从前一年的不足600亿元,猛涨至1296亿元。此后的10年间,这一数字更是逐年飞涨,2007年突破万亿,为12216.72亿元,2010年达到令人吃惊的30108.93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了70%以上。

  而从1989年的4.47亿元,到2010年的30108.93亿元,21年间土地成交价款增幅达到6732倍。

  从该统计表可以看出,1989年时,地方财政收入总额为1842.38亿元,之后一直到2003年呈现小幅波动但长期增长的趋势,当年收入为9849.98亿元。但从2004年开始突破万亿,当年为11893.37亿元。随后几年里,地方财政收入也似乎坐上了快车,连年增长,不断刷新纪录:2007年突破2万亿,达到23572.62亿元;2009年再破3万亿,实现收入32602.59亿元。到了2010年,再次创出新高,为40613.04亿元。

  粗略算笔账,21年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21倍多。

  伴随着卖地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双双走高,卖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是水涨船高。该统计表显示,1989年时土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为0.24%,从1992年开始占比超过一成,1994年突破2成,之后始终维持在一成左右。到了2003年便开始突然发力,达到55.04%;之后几年略有波动,但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达到最高点74.14%。

  相比1989年,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增长了308倍。(编辑 张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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