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应继续绷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9 07:32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杨洋
从目前情况来看,从“不涨”到“拐点”,以及从“不涨”到“下跌”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值得注意的是,“不涨”虽是好现象,但亦是产生“松懈”情绪的土壤,如何进一步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是各级政府接下来应考虑的问题。
8月份房地产数据的“不涨”令人为之一振,人们似乎已从眼下“不涨”的数据中看到了不远处“拐点”的闪烁。而从目前情况来看,从“不涨”到“拐点”,以及从“不涨”到“下跌”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值得注意的是,“不涨”虽是好现象,但亦是产生“松懈”情绪的土壤,如何进一步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是各级政府接下来应考虑的问题。
其实,伴随“不涨”这一房地产调控利好消息同时出现的还有个别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放松的迹象。前不久,住建部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并要求各省在8月20日之前上报所辖区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时至今日,仅有浙江台州一座城市明确表示进入新一轮的限购名单。新一轮限购城市的入围政策采取地方政府自行比照标准、“自愿报名”的方式,由于符合限购标准城市的“默不作声”,引发人们对住建部将采取下一步行动猜测。有媒体就称,住建部已表示约谈尚未出台限购令城市相关负责人。
一些地方政府就在压力下采取以“限价”代替“限购”措施,避让限购令。如近期涨幅水平较高的丹东市于9月5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规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均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在房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的销售均价。而有媒体发现,河北的香河县、廊坊等北京周边地区,以及韶关、烟台、秦皇岛等城市也出现以“限价”代替“限购”的情况。
限价与限购虽同属房地产调控的行政手段,但所起到的效果却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从调控的力度还是调控的意图上,限价依然保留了房地产开发商及投资客较大的牟利空间。
而对部分地方政府的暗自松手,国家相关部门也并未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今年3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再次重申,对于失职的地方官员将采取措施。
从国家目前已实施的房地产调控目标来看,兼顾了长短期的调控目标,同时相应地也采取了长短期两种手段。而在短期手段的采取上,全局意识欠缺成为最大问题。如个别一线城市的房地产限购措施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高企、交易火爆背景下,将更多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催热,“亡羊补牢”的限购扩大化,只会让开发商与投机者再觅新战场。
除限购因局部实施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外,或许还应提及几乎已淡出人们视野的房产税政策。该项政策在未实施前便被人们给予厚望,有专家更是预言,房产税出台将令房价立竿见影下跌。而截至目前,在已开征7个月的上海、重庆,房产税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极其有限,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房产税改革效果不太明显与限购有关系。重庆与上海都在实行不同程度、不同办法的限购,按照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一部分征税对象属于限购范围,也就说原本是税源的房子不卖了,税的作用就没有凸显。因此,越来越多的房地产调控手段的实施,有时并不一定会产生累加效果,反而会有削弱效果的可能。
人们常常会用“组合拳”来形容眼下的房地产调控措施,“组合拳”形象地形容出如今的调控措施是全方位、长短结合的特点,而每一次出拳的质量、相互配合等事项本应是需要事前予以重视的,却往往在出现问题后,才会被考虑。
房地产市场拐点的出现在今天来看已是迟早的事情,而房地产调控的继续绷紧将有助于拐点的快速到来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