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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手 直指温州高利贷要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7 22:0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杨晶晶,张一君

  在温州高利贷者接连跑路之时,10月初,温家宝总理来到了温州。

  “这说明温州这场风波已经得到中央政府的关注。温总理主持的座谈给市场传递了信心。”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从1984年开始做借贷担保人,已是业界元老。

  在温家宝前往温州的前几天,温州市委已经在[2011]130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对中小企业不抽贷、不压贷”、“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 9月29日,温州市建立25个联络组派驻25家市级银行业机构,“疏通银企关系”,联络组由3名人员组成,由1名副县处级干部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委副主任潘玉花、市发改委调研员章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建伟、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志芳分别被派驻温州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

  方培林认为此举具有实质性作用,能够力挽颓势。温州的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有三,1/3是企业自有资金,1/3是银行贷款,1/3是民间借贷。自从货币政策紧缩以后,企业就不能继续向银行借贷;或者是贷款额度减少,原来能贷100万元,还款后只能贷得70万元。筹措不到资金的企业不得不转向高利息贷款。

  “现在政府有规定,向银行还款后能够续贷,贷款额度不变。”方培林说,这就把转向高利贷的部分企业给拉了回来。

  民间借贷目前在温州已经人人自危,随着跑路、自杀的新闻越来越多,更多的人选择把钱放进银行。10月5日,某国有银行温州市分行长透露,仅仅在9月份,该行存款净增加110个亿,“会有更多的资金回流到银行,这会是将来一段时间的真实状况”。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温总理提出的四点建议,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温州高利贷的问题,即如果那些做实业的中小企业都有钱可赚,谁还会冒那么大风险去“炒钱”?但关键是地方能否执行到位。

  之前温州出台的“救市”措施多属于救急性质,温州一皮革行业老板认为政府的相关举措更大程度上只是在给散户信心。他认为温州高利贷链条是否断裂,散户的心理很重要。温州人喜欢扎堆,大庄家(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的钱是由许多散户构成的,散户的恐慌必然带来链条提前断裂。

  政府频繁出手救市

  温州市政府很少如此密集地出台政策。

  9月25日,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邀请温州市经信委、金融办和银行召开座谈会,话题为“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民间借贷风险”,要求温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涉及纪检、宣传、公安等14个部门,在企业帮扶、民企融资协调、打击黑恶势力和倒闭企业善后处置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出台政策措施。

  26日,温州公安局、温州检察院和温州中院联合通告称,将严厉打击暴力讨债、恶意欠薪或哄抢企业财物等犯罪行为。据龙湾区法院最新统计,9月份已有190起高利贷案件、近3亿元标的额,而去年全年该院查处高利贷立案标的总额也只有3.6亿元。

  27日,温州市政府成立“规范民间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包括温州市纪委、法院、金融办、银监会等14个部门。各县市(区)随之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9月2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始与企业对接,保证温州企业资金链不断裂。

  《意见》也对民间借贷作出规范要求,如加强典当商行、担保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的管理。近期暂缓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审批设立。加强风险防范,各类经营费率、业务手续费等严格控制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防止出现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支持在商业银行基准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正常民间借贷,对在规定时限内自行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并退出非法收入的利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政策未打击到高利贷链条

  之前,高利贷参与者对温州市政府的组合拳并不领情。因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何政策都只能监管到合规合法的金融领域,而高利贷是在另一个系统内运营的资金,相关政策对此束手无策。同时,温州大量中小企业利润很薄,只好参与到“炒钱”游戏之中。而且温州市政府救市政策亦没有在引导民间金融借贷方面做更多创新。

  “温州当地的高利贷几乎没有进入到实业生产的,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救得了这些炒钱的企业主吗?”温州当地一位担保业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我之前是做皮革生意的,跑路的有些鞋企老板我认识,他们参与放高利贷出现了问题才跑路,并不是企业本身运营出现了问题。”

  在上述人士的眼里,跑路者只不过是玩钱玩砸罢了。

  “相关部门连从银行流出的进入高利贷市场上的资金都难以监管,怎么监管这些资金来源多样、流向复杂且灰暗的高利贷链条?”上述人士认为,温州市政府出台的组合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跑路的问题。

  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磊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本不应该参与监管高利贷。任何监管都会产生费用,纳税人没有义务为这些炒钱的高利贷主买单。

  尽管每天都有悲剧在上演,能够确认自己链条安全的高利贷玩主也还在继续。刚从海南度假回来的温州某玩“高利贷”的民间人士告诉记者,这轮跑路潮对他影响不是很大,因为他的高利贷链条目前还安全。“都是熟人,借贷的资金量也不是很大。”但该人士觉得频繁跑路的现象可能会引发类似银行挤兑潮一样的高利贷催款效应,市场安全性堪忧。如果有可以回收的款项,还是尽量回收。“因为不知道借贷人其他的资金链条是否出现了问题。”

  除了温州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高利贷现象已经引起了更高监管层的重视,据报道,监管层在近日约谈部分信贷资金可能涉足高利贷的银行,要求相关银行先在内部自查风险,并计划在10月份对部分银行进行现场检查。

  事实上,银行业表内贷款表外化的风险在2010年就已经被市场以及监管层注意。惠誉高级分析师朱夏莲(Charlene Chu)就曾表示,“将越来越多的信贷转出银行资产负债表外,脱离市场参与者的视线,是惠誉近年在中国银行业察觉到的最令人不安的趋势。”

  陆磊坚持认为高利贷不应纳入任何形式的监管体系。即便是高利贷资金来源途径之一——银行的表外业务也不应该被监管,当然也没有更好的途径监管。“既然银行没有把这部分业务记入资产负债表,那政府就没必要为这部分业务负责。这并不是说不应该过问银行业的表外业务,对银行业的表外业务,应该有风险提示,应该提示买此类产品的顾客,表外业务承诺的收益不同于表内业务,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至于通过银行业表外业务流出去的资金,监管部门就更难以监管去向。

  链接

  温家宝四点建议

  10月3日、4日,温家宝在浙江绍兴、温州考察调研,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意义。提出几大要点:一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二是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四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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