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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人与公共项目的PK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8 01:26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石述思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几乎同时,在长春和香港,各有一个女人开始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PK。但最终命运却宛如天壤。

  显然,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重要性远远不如连接香港大屿山、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的港珠澳大桥。

  不过,前者涉及个体公民的利益更加重大和根本。

  2011年3月26日,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和182户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委托拆除公司进行暴力拆迁,48岁的被拆迁人刘淑香被活埋窒息而亡。

  此前,66岁的香港老太认为在建的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遂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2011年4月18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

  一个房子被拆还搭上条性命,一个因为居住地空气质量被影响却逼停一个对内地和港澳都无比重要的公共项目。

  如此迥异的人生际遇不免让人感喟。

  平心而论,从全球范围内,政府主导的城市公共项目建设都会遇到与个体私权的博弈。

  但怎么一个显得如此强悍粗暴——视群众生命如草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令人不寒而栗,另一个却在公民诉求下显得如此温柔甚至弱势,甚至不惜延误工期,影响大局。

  导致两个女人阴阳相隔的首先是不同施政理念。长春市朝阳区显然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发展大局,无视公民正当诉求并无视其合法私权,甚至动用暴力手段夺人性命。如果城市的繁荣总是以人的生命奠基,那这样的发展永远都没有尊严。而民选的港府更深得科学发展观之以人为本的精髓,面对66岁贫病老太的诉求,竟然可以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善待群众。如此反差着实让太多内地政府决策者汗颜。

  在裁决程序上,活埋公民的长春朝阳区显得整个机制灰色、简单、粗暴、不公,而香港却透明而公正。

  就长春朝阳区血案而言,由于缺乏相应的全国性法规制衡,公权力成为主导拆迁的核心力量,而顺利拆迁往往又牵涉到决策者的政绩,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中介公司甚至黑社会勾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群众在整个博弈的过程中处于极端弱势地位,在刘淑香被活埋之前,拆迁户被车轧死甚至被逼自焚的恶性事件已经屡见报端,因此越级上访影响稳定的事件更是此起彼伏。

  而面对这样的公私冲突,香港特区有着更完善的法治——将政府和66岁老太推向了平等诉讼主体,受理此事的是独立的香港高等法院。

  最新传来的消息是,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判特区政府胜诉。上诉庭的判词指,目前的环评报告内容已经足够,不需要加入没有兴建大桥时的空气素质资料。东涌老太朱绮华暂时未决定是否再上诉。

  而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监察部的严厉追究下,戕害刘淑香的犯罪嫌疑人势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长春市长崔杰随即先后两次走访被强拆居民的代表,当面向他们表达歉意,倾听他们的诉求。又一个亡羊补牢的经典案例。代价是一个公民无辜的性命,成本显得无比高昂。

  公民与政府公共政策、项目展开博弈,比输赢更重要的是,整个博弈的平台要公正,过程要公开。

  其前提是:完善法规,实现程序正义。香港在这个方面给长春朝阳区上了生动的一课。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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