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税港区首个地方立法《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10月起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15:00 来源: 商务部网站![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10月1日,《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国保税港区首次实现地方立法,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强力引擎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在管理体制、功能定位、目标要求、业务运作及政策创新等方面都给予了强有力制度支持。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许可权,实行集中审批,明确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保税港区的管理工作。设立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场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