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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两全险涉嫌销售欺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21:21 来源: 投资者报

  《投资者报》记者 薛玉敏

  投一份保险,每年收益率至少保证8%,你是否会心动?

  近日,《投资者报》记者接到上海谭小姐的电话投诉,她说因为高收益的诱惑,购买了一份生命人寿两全产品,但事后发现产品涉嫌销售欺诈,她要求全额退保,以及给予部分补偿。

  对于谭小姐的投诉,生命人寿上海分公司的宣传部工作人员则回答记者:“我们已经签署了协议,事件已经解决。”至于是谁的责任,生命人寿方面避而不谈。

  谎称产品高收益

  2008年11月,在生命人寿的一位保险经纪人的介绍下,谭小姐父母购买了一份“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基本保额为5万元,5年期产品。

  谭小姐告诉记者,保险经纪人称期满5年后,可以按照8%的年复合利率,拿到本息7万元,于是家中老人就购买了。保单到手的时候,保险经纪人还指着上面写的“2013年当年保险金额7万元”给他们看。

  时隔3年,从事保险工作的弟弟看到这个储蓄性保险,说只有在第5年内身故或者全残才能拿到7万,否则只能拿5万元的基本保险金额。谭小姐感觉上当了,她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3.5%的一年存款利率,5年后,5万元银行利息达7376元。而这只产品怎么样呢?它在过去两年内有分红。每年700元左右,5年也仅有3500元,还不及存款利息。

  记者翻看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的条款,并没有发现8%年复合收益率这一条款,但保险员却说有这种保险。

  谭小姐还称,保险经纪人在最后签订合同时,游说父母将保单受益人改成了谭小姐的老公。父母年事已高,有高血压,而身强力壮的老公身故和身残的概率很低。更让谭小姐气愤的是,签名虽然是他老公的姓名,但竟不是她老公亲笔所写。

  如今,当年的保险经纪人已经离职,无法联系到他确认事实真假。《投资者报》记者向生命人寿问及对此事的看法,其上海分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给记者的回复是:“我们双方已经达成协议,这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全额退保,同时赔偿3000元。

  生命人寿全额退保而且还额外赔偿3000元,是否意味生命人寿“做贼心虚”?上述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仅含糊地表示,双方可能都有错。

  涉嫌销售欺诈

  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于2005年8月推出,是一款分红险,目前已停售。

  在谭小姐的案例中,生命人寿违反了多项的法规。

  譬如,谭小姐称,保险经纪人并没有告知,到期没有发生意外的话,保户只能拿到5万元本金,外加一些不保本的红利。

  谭小姐耿耿于怀的还有保险经纪人没有详解基本保险金额和当年度保险金额的差别,这让她产生了很大的误解。

  生命人寿的保险经纪人还违反了一条规定:投保人填写客户资料等信息,只能由销售人员指导进行填写,不能由其代填。谭小姐的老公没有签名,而保单上却有他老公的名字,存在保险经纪人代签的可能性。

  谭小姐老公已经将五六个签名传真给生命人寿,公司的答复是签名似乎不一样,但没有给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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