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01:0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华锐铸钢公告编号:2011-042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原经营范围为: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拟变更为: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与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
上述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第十三条。具体为:
(1)“第四条”原为: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Steel Casting Co.,LTD.
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Group Co.,LTD.
(2)“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修改为:
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与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华锐铸钢公告编号:2011-043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0月25日(周一)9: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0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于股权登记日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联系电话:0411-86427861
联系传真:0411-86428210
联 系 人:孙福君、初永科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以下表决权。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