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中西部:国务院连发两指导意见中原经济区侧重土地政策先行先试,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突出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刘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1 09:1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涌 北京报道
10月7日、8日,国务院连续公布了两项重要的区域发展指导意见,分别是《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从这两个意见当中可以看出,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政策在进一步延伸。”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秀山说。
政策不乏亮点。比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是国务院给中原经济区的主要定位,而为解决这三者之间的矛盾,国务院也少有的提出允许河南省在土地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河南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看来,这也是整个指导意见当中最大突破之处。
针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指导意见,则延续了近年中央对新疆地区发展的政策扶持,提出了包括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等在内的十大措施。其中,霍尔果斯成为我国首个陆路整车进口口岸。
国务院在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中原经济区的定位是,“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化协调示范区之前,国务院给中原经济区的首要定位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
“这在以往的区域规划中是很少见的。”陈秀山说,“大多数区域规划重点都是在工业化、乃至高端服务业领域,农业的比重都是呈下降的。而在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农业的地位还得到了强调。这对河南来讲,将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探索处理农业与工业、城市发展之间矛盾的路径,实际上也是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核心议题。而这个议题当中,河南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土地问题。
张占仓透露,关于土地政策方面的内容,也是之前担心最有可能通不过的。而最终写入国务院指导意见当中,也成了整个文件中最具突破性的地方。
国务院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允许河南省在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人口有序转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
“此前的区域规划当中,除重庆和成都有类似的政策之外,还很少有地方可以在土地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的。”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告诉本报记者。
“河南之前在解决工业用地方面已经做出过一些努力,像产业集聚区的推行。”张占仓说,“不过,国务院的政策中又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征地制度,从这些看,我们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十项政策再挺新疆
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题中之义,而在已经揭开帷幕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当中,新疆已经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特别是自去年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之后,包括设立喀什经济特区、资源税改革试点以及各省市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陆续在新疆落地。
在此番公布的相关指导意见当中,国务院提出“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其中,喀什经济开发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面积约73平方公里。
国务院希望以此“推动形成我国‘陆上开放’与‘海上开放’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这一点从两个开发区的布局当中,也可以看出。
以霍尔果斯为例。国务院正式批准了霍尔果斯为整车进口口岸。此前,国内仅上海港和天津港具备整车进口资格。这意味着霍尔果斯为全国第三家,也是陆上第一家具备该资格的口岸。
“新疆地区资源丰富,边境线长,发展面向亚欧大陆的贸易是该地区拥有的重要优势。单靠新疆的力量还不够,必须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才能充分将这种优势发挥出来。”陈秀山说。
除承载着对外开放的功能之外,喀什和霍尔果斯还需要建设成为未来经济新的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与其它的区域不同,新疆本身地域广阔,城市之间距离遥远,很难建成像其它区域规划当中那样功能相匹配的城市群。所以,新疆需要建设规模较大的城市,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肖金成认为,自然和区位条件较好的喀什和霍尔果斯具备这样的潜力。
国务院在支持这个地区发展方面的力度也非常大,提出了包括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在内的十项优惠政策。到2015年,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