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在澳遭遇"双反"调查_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07: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金洲管道于2010年7月6日方正式登陆A股,而此次双反调查的日期,则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在2009年成功阻击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护署对公司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后,金洲管道再次面临了上述危机。
金洲管道今日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一钢钢管有限公司的申请,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服务署的主管宣布正式立案启动题述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对原产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台湾和泰国出口的空心结构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并同时对中国出口的空心结构钢管启动反补贴调查。在此前的2004年,金洲管道在澳大利亚遭遇的也正是对于空心结构钢管的双反调查,而此次阻击虽然最终取得胜利,却耗时5年之久。
双反调查时隔两年卷土重来
根据金洲管道官方网站显示,2009年6月24日的新闻称,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卫署首席执行官宣布正式终止对我国浙江管道空心结构钢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金洲管道在澳大利亚“双反”调查案中赢得了零税率。
始于2004年的上述双反调查起于当年12月,澳大利亚开始针对金洲管道集团等企业生产普通空心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2005年2月,澳大利亚海关在详尽数据和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了“澳大利亚产业没有受到损害”的无损害裁定,并终止了调查。但澳大利亚国内产业不服裁决,分别于2005年4月、2006年6月提出行政复议和反倾销调查。澳大利亚海关又对金洲管道进行了详尽的调查,但最终还是裁定金洲管道零税率。
2008年底,澳大利亚相关企业再次对金洲管道集团生产的普通空心钢管提出了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合并调查请求。但最终,澳大利亚相关方面认定在调查期间金洲管道产品对澳大利亚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并终止了对金洲管道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公开资料则显示,在此之前,金洲管道已相继遭遇了来自美国、欧盟、加拿大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当时金洲管道集团董事长俞锦方曾对媒体公开评价对澳大利亚的双反调查为:“长达5年的跨国诉讼,个中滋味可谓一言难尽。”
从资料的对比情况可以看出,两起双反案件中,针对的均是同一类产品,而此次提出申请的澳大利亚一钢钢管有限公司与前起双反案件中的提起申请企业是否有关尚不得而知。但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前次案件进程来看,金洲管道此次反击或将再次面临一个漫长的过程。
公司称影响有限
从公告内容来看,本次遭遇反倾销的产品为部分碳钢电阻焊管,包括表面镀锌或非镀锌的圆形或非圆形的空心钢管。而金洲管道是此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涉案企业,涉案产品为外径 21毫米以上至 165.1毫米的镀锌钢管。
本次的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依照澳大利亚法律,在本案公告刊发之日起60天之后,如果调查机关认为有足够认定倾销事实的基础,将会做出初步裁定。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性的,根据海关法269TD节的规定,将会根据初裁中确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对被调查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服务署将在2012年1月9日之前公布基本事实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金洲管道于2010年7月6日方正式登陆A股,而此次双反调查的日期,正好为公司上市一年来的情况。而金洲管道则称,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的空心结构钢管产品销售收入为5020万元人民币,占该期间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52%。该“双反”事项对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