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都住什么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13:59 来源: 新华08
新华08网香港10月12日电(记者刘晨 林建杨)12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任内最后一次施政报告,其中房屋政策,特别是关于是否复建”居屋“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据最新数据,香港目前约有260万套房子,为全城逾700万人口提供栖身之所,其中约有48%的人以不同形式受惠于政府的资助补贴。
大致来讲,香港人住在以下四类房子里:
一是公屋。公屋是”公共屋邨“的简称,基本相当于内地的廉租房。它主要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产权,然后以便宜的价格租给低收入人群。目前香港的公屋单位超过70万套,其中绝大部分由房屋委员会管辖,为209万市民提供住房。
公屋突出的亮点是租金低廉。以新界区为例,该区公屋月租金平均为每平方米40港元,而私人楼盘的月租金则达到平均每平方米165港元,是前者的四倍多。目前,超过六成公屋住户月租金不超过1500港元,而在过去10年中,公屋租金也基本没有变化。
由于优惠幅度大,申请公屋的条件也很严格。按规定,申请者需为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居民,不拥有任何物业,家庭收入和资产净值也有上限规定。以一个四口之家为例,有资格申请公屋的家庭月收入和资产总额不得超过18560港元和39.7万港元。
香港最早的公屋建设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它的存在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住房保障。但同时也要看到,公屋的居住条件比较艰苦。房委会统计显示,公屋住户人均居住面积约为12.8平方米,这表示一个三口之家大概住在38平方米的房子里。”高龄“公屋也不在少数,据统计,目前有24.8万个公屋的楼龄在26年以上。
二是居屋。居屋指政府通过”居者有其屋计划“提供的房屋,类似内地的经济适用房。居屋计划自1976年开始推行,由政府提供资金,兴建楼宇,以低于市价30%-40%左右的价格,卖给公屋租户和其他符合标准的中下收入家庭。
居屋的条件要好于公屋,建筑面积基本在40平方米-80平方米之间,售价在两三百万港元左右。申请居屋同样有收入和资产限制;按规定,购买居屋五年内不得随意转让,当五年期满后,住户需补交一定数量的房屋差价后,才能在市场上租售转让居屋。
1978年,第一批居屋正式推出,随后的二十多年里,大致每年都会有一定数量的居屋推出市场。直至2003年,香港楼市遇冷,楼价大幅滑落,特区政府才决定停止兴建及出售居屋。2007年,楼市回暖,政府开始出售剩余居屋。
近年来,随着香港楼价不断飙升,有关复建居屋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就在本月早些时候,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回顾政府过往政策时也表示,当年金融风暴引发房地产泡沫爆破,市场及商界反应过大,令政府停止很多政策,土地储备工作处理不妥当。曾荫权说,没料到香港复苏迅速、楼价急升;在此次施政报告中,政府会力求深入解决房屋问题。
三是夹屋。夹屋指”夹心阶层住屋计划“提供的房屋。所谓”夹心阶层“,主要指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虽然高出租住公屋或购买居屋的标准,但又没有经济实力购买普通商品房。政府在上世纪最后几年实行该计划,兴建楼宇,以低于市价卖给市民,同时也提供贷款,帮助家庭购买私人楼盘。夹屋基本在54平方米-80平方米,售价为市价的七折。房屋在住满五年前禁止转让,且申请人必须住在房屋内。
目前,香港约有18%的家庭住在居屋和夹屋中,其中夹屋数量很小,仅为9000套左右。
四是私人商品房。目前,香港约有商品房143万套,为约51%的市民提供住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