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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重回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老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01:3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熊丙奇

  据媒体报道,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将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针对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据了解,两类幼儿园将可获奖补,一是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园,中央财政按各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人数和幼儿园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投入水平,确定奖补资金;二是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中央财政依据各省制定的政策措施和扶持资金数给予奖补。

  对于第一类幼儿园实行奖补,这体现了中央财政发展学前教育的公平理念,可以鼓励城市幼儿园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也减轻进城农民工的负担。而对于第二类幼儿园实行奖补,则有待商榷。因为对于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一措施本身,就存在争议。

  去年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五条重要意见,第一条即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具体措施就包括“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一意见公布后引来不少反对声音。因为,其中“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一条,正是我国十多年学前教育改革进行治理的对象。这种办园模式,被普遍认为有三方面问题:

  一是混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比如,企业办幼儿园,不符合现代企业的理念,大学办幼儿园,无疑是办社会。在承担社会责任中,会分散了办学精力。

  其二,制造学前教育不公平,虽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按政策应向全社会开放,但实质上,其首先是保障本单位员工子女入园需求后,再给社会少量名额,这就把幼儿园变为了机关、事业单位对员工的福利,而机关、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钱,则来源于财政。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该省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6863万元财政补贴,就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质疑。

  其三,导致学前教育管理混乱。各个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往往幼儿园的负责人、师资,都由企事业单位配备,当财权、人事权掌握在企事业手中,幼儿园也就听企事业单位的,多头管理之下,地方教育部门很难对幼儿园进行有效监管。

  此后,在去年11月21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有关“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措施进行了修正,原来的“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被调整为“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这被视为国务院接受了有关建议。

  这就让现在的中央财政奖补政策,十分出人意料。既然国务院的意见中,已经没有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这一条,为何还要对此进行奖补呢?难道在实际操作中,这还是被认为是一条重要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措施?退一步说,能办幼儿园的企事业单位,大多实力不菲,再用中央财政去奖补,不是拉大其与社会普通幼儿园的差距吗?

  国家奖补学前教育的资金有限,这有限的资金应该用到刀刃上。

  (作者系上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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