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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探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15:03 来源: 财政部网站

  湖北省财政厅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我国农村尤其是我们这种以农业生产为主导产业的山区县市而言,更能有效的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壮大产业发展规模。这种地位平等、管理民主的组织能较强地激发农民的热情和动力,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尽人意,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在观望、等待、摸索中发展,真正运作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建立起壮大合作社组织、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探索和思考。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良莠不齐

  应该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期,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发组织、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它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形成了合力,改变了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关系,应该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更进一步的提高农民收入。但是,近年来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门槛低,于是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大跃进”式的雨后春笋。然而在众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除了少数能持续壮大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还不到位

  如今许多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认真研究,更不要说组织一般社员学习,法律意识实在浅薄,全凭借自身的认识水平、现有的知识素质来操作专业合作社发展。这样专业社即便成立,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同创建专业社的初衷背道而驰。而且许多专业社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农业,基本分布于乡镇、村组,而农民不大可能去自发地学习财务知识,于是乡镇财经所的人员是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最佳人选。但由于近年来乡镇财经所职能的转变和强农惠农政策的增多,乡镇财经所人少事多,不可能专职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也就不能全面的了解整个经营活动过程。还有部分龙头企业领办型的专业合作社,虽然企业的管理经验能让合作社在各个管理方面都有成功的借鉴,能帮助专业合作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许多龙头企业与其领办专业合作社的人、财、物未完全分开与独立,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给监管带来一定阻碍。

  (三)财政扶持力度不够

  虽然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在逐步加大力度,但由于合作社起步的时间较短,管理模式和奖惩制度都还不是很健全,财政扶持也未找到一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因此造成目前财政扶持额度较小,效果也不是很理想的局面。

   二、强社富民的几项措施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深入考察,我们认为合作社做不大、做不强,就难以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农民得不到实惠,就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发展和管理中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财政资金扶持,对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增加收入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要建立促使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应还采取以下措施

  (一)找准定位,以产业为基础,以产品赢市场

  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分散性的、小规模的、以生产为主的合作社。通过对比我们发现,生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率不高,而加工型(或龙头企业领办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运作的都比较好。生产性合作社因为没有能力做流通和深加工,不能延长产业链,农户得不到利益,对专业社就会产生怀疑、失去信心,专业社也就不会得到发展和壮大。而加工型合作社通过对农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后,提升了农产品的等级和品质,拉长了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还可以有效地适应市场对农副产品需求的调节,避免市场波动。

  因此,我们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要找准自己的定位,也就是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特色产业,而要发展壮大,就必须生产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节约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经济收入,让农户相信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带领他们增收致富。随着诚信度的提高,合作社的社员也就不断壮大,合作社壮大了才有能力与企业进行公平的谈判、与市场的同行业进行竞争,如此,也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二)强化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一是组建一个过得硬的理事会。通常情况下,除了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外,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主要是靠理事会决议,由此,理事会班子在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民主选举理事会组成人员时要兼顾多方面人才加盟,如生产技术人才、经纪营销人才、经营策划人才等等。二是选配一名高素质的理事长。理事长是合作社的领军人物,也是核心人物,担任理事长不仅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更要有组织和指挥能力、务实精神及口语表达能力。三是选聘一名业务精的专职财会人员。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合作社创办的起步阶段,可聘请当地村级组织的报帐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理做帐。但是合作社需要发展壮大或者成立了联合社,就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对其整个经营活动过程进行全程核算和监督。四是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合作社在内部机构设置上,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对一些较大型的合作社,可设置办公室、财务室、技术服务部、市场营销部等职能部门。

  2、规范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从目前情况看,不少合作社的章程是套用工商登记的章程范本,有的基本制度不够健全,各项权责不够分明。所以,在规章制度建设上,要重点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制定一部符合本社实际需要的、可操作性强的《章程》,章程的制定可参照农业部示范章程,但不可原文照抄,要对章程的关键部分,诸如成员出资、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必须由全体设立人讨论认可。二是制定一套基本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监事长工作职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等。

  (三)加强监管,完善扶持机制,加大扶持力度

  1、设立种苗(禽)基金。因为目前农民自发成立的合作社绝大多数是种(养)植专业合作社,而对于广大的农户来说,土地资源有限,并且“打工经济”的盛行,劳动力严重不足,资金投入也比较缺乏,调整产业结构就存在着一定风险,因此老百姓积极性不高。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设立设立种苗(禽)基金,财政资金到达合作社后,由合作社统一采购种苗(禽)后发放给社员,然后合作社在收购社员的产品时抵扣归还基金。如此一来,既解决了社员调整产业结构所需资金的问题,降低了生产性合作社的风险,还建立了合作社持续滚动的发展模式。

  2、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无偿投入。农副产品的开发不够,以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低,农户对合作社的信赖度也会逐渐降低。目前在我县仅有极少数的专业合作社有自己的商标,有自己的主打产品,而靠农户自身集资来开发产品、创造品牌基本上不可能。因此财政资金需要增加对合作社购买加工机器设备、建产房仓库等固定资产的无偿资金投入,并且这种投入因为不是生产资料投资,可以平均量化到每个社员,这能达到“国家补助资金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全体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3、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财政扶持机制也是双刃剑。把财政扶持资金管好用好,就能建立壮大农民专业社、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如果只重投入而轻监管的话,会造成资产财富向少数人中聚集,农户却对合作社和财政扶持失去信心。因此在政策的选择上,对合作社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制订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引导、监督和制约。

  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任务迫在眉睫,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却任重而路远。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于股份公司和企业法人,也不同于民间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它是一个新型的、独立的、互助性的经济组织,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中,要长远规划、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使合作社不断壮大。合作社壮大了,农业才会发展,农民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才能真正实现“我为农民谋发展,农民富裕我富裕”的双赢目标。(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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