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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张文德柳州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外宣办消息,日前,柳州市物价局、民政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城镇低收入居民遇物价高涨时,将可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柳州市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许缩小保障范围,扩大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解决。

  根据实施方案,实行临时价格补贴的条件为:当柳州市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立即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机制,由有关部门按月向补贴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回落到5%以内时,即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按月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直至停止联动当月;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以上,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提高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

  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和超过15%时,将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当物价涨幅较大时,可视情况对大中专院校食堂、家庭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给予适当补贴。当地人士表示,建立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并有利于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从而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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