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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拟延长拘传时限专家质疑警察权力扩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目前,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五种强制措施。由于犯罪情况日趋复杂,执法环境有所变化,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对强制措施进行修改。

  完善强制措施的消息一经公布,便备受关注,特别是在拘传时间方面增加规定“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更是引起热烈讨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新增“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必要的饮食、休息时间。”

  从12小时到24小时,拘传时限的变化,引起部分专家学者质疑,并被认为拘传时限延长,是警察权力扩张的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表示,羁押时间拖长,无疑等于变相的刑讯逼供。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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