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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的罪与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6:15 来源: 时代周报

  郭成林,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个因评论转基因食品而获罪者。今年7月1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郭成林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若无意外,10月22日,郭成林将走出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重获自由。但无法回避的是,转基因食品这头巨兽已进入中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并影响着国人的日常生活。而围绕转基因食品的而展开的争论与角力,并不会因郭成林重获自由而就此终结。

  本报记者 黄昌成 发自深圳

  郭成林,这个在北京工作的白领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因评论转基因食品而获罪的人。

  2010年9月15日,其时在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公司项目担任策略总监的郭成林通过办公电脑在网络发表了《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一文,声称“金龙鱼调和油70%的基油都是转基因化学浸出油”,“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

  这样的字眼激怒了金龙鱼的生产方—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油脂公司”),他们向深圳警方报案,声称其声誉因此受损,并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2011年7月1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成林的行为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为2010年10月23日起执行至2011年10月22日止),并处罚金1万元。

  即便身陷囹圄,郭成林仍坚称自己发帖“系为社会公益的个人行为,完全基于事实出发”,并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9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截至时代周报记者发稿时,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交流,陷阱?

  今年32岁的郭成林,2002年从北京化工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辗转任职于多家营销策划公司。

  2010年8月,郭成林任职的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伯公司”)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花集团”)签订一份180万元的《营销策略咨询协议》。

  总部位于山东烟台莱阳市的鲁花集团花生油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是中国目前最大的花生油专业生产公司。据其总经理于子宇讲述,鲁花与赞伯签署合同的目的,是为“将我公司坚果调和油推向市场,后续再将我公司的花生油更好地推向市场”。

  当年8月,于子宇率鲁花集团销售总监和市场部长到赞伯公司进行前期交流。据多位当事人讲述,在当天的交流中,于子宇曾给赞伯方面做过行业情况分析,也对其竞争对手金龙鱼做过介绍。

  鲁花集团介绍,金龙鱼调和油系由转基因大豆用化学浸出法提炼,油品中含致癌物质;而鲁花集团本来是以花生油为主,目前要做坚果调和油,让赞伯公司提升坚果调和油的卖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去年3月,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目前,在我国食品市场上,最常见的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大豆进入中国后,大部分流进入外资背景的食用油加工企业。与习惯于使用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中国本土食用油加工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凭着转基因大豆价格较低、出油率高的优点很快占领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作为金龙鱼品牌的生产者,南海油脂公司背景深厚。其母公司益海嘉里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企业,由中国籍马来西亚富豪郭鹤年家族所掌控。经过近20年的深耕,益海嘉里旗下拥有“金龙鱼”“口福”“胡姬花”等国内知名品牌,其中,“金龙鱼”在今年连夺“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和“深圳大运会独家粮油供应商”两大殊荣。

  据赞伯公司董事长路长全讲述,在前期交流会时,鲁花方面曾透露,其时金龙鱼调和油的市场占有率已达50%,是鲁花最大竞争对手,鲁花之所以与赞伯签订营销策划协议,已达到抢占调和油市场份额的目的。”

  根据双方协议,赞伯方面负责对鲁花坚果调和油进行卖点和品牌提升,并为鲁花撰写4篇软文;作为回报,鲁花集团支付给赞伯180万元人民币。

  与“硬广告”相对而言的“软文”,是指发表在媒体上的具有广告性质的文章,是在传播公共知识或常识的同时,引导消费者有倾向性地购买或消费。

  炮轰的代价

  协议达成后,路长全将该项目交给身为赞伯策略总监的郭成林。接到任务后,郭成林率团队奔赴北京、西安、南宁和天津等地进行为期10天的市场调研。随后,郭成林将鲁花营销策划方案提交路长全审核并最后拍板定稿。

  该方案除提炼出鲁花坚果调和油的产品特点外,也提及其主要竞争对手金龙鱼的诸多缺点,其中,绝大部分缺点与鲁花集团在前期交流会中所说的雷同。

  郭成林曾向深圳警方供述,在双方前期交流时,金龙鱼调和油是转基因产品,对身体极其有害、特别是损害人的生育功能等说法为于子宇亲口所讲;而路长全亦在交流会上要求其“把于总在交流会上讲的关于金龙鱼的‘生产真相’概括进去发在网上”。

  交流会之后半月,鲁花方面曾前往赞伯公司,再度强调了文章一事,要求先把文章发到网上,他们再通过媒体对文章的影响进行放大,从而达到打压金龙鱼、夺取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但在今年6月3日的一审现场,郭成林坚称自己撰写此文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与赞伯和鲁花的合作无关:“如果油出现问题,将无法根治,我认为自己是出于社会公益发帖。”

  据其讲述,作为公司项目策略总监,他的收入不和任何项目挂钩,因此在与鲁花的合作上没有任何利益。

  他还在庭上称自己曾被诱供:“被抓捕当晚,深圳、北京两地警方提审我,告诉我这次发帖是4000万元损失,我当时害怕,北京警方告诉我一个解脱方法,就将火向我身上烧。他们告诉我,金龙鱼是奥运会赞助商,有政府支持,而鲁花也有山东政府支持,”郭成林在庭审时讲述翻供的原因,“所以,我相信了,他们告诉我,是鲁花公司看过的,我没想到他们害我。”

  2010年9月15日,他在办公室用自己的电脑撰写了《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这篇800余字的短文,并将其发表在自己的QQ博客及天涯、搜狐等知名论坛上。

  “包括金龙鱼的新品种‘深海鱼油调和油’,实质上仍然是‘化学浸出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体成分!”在对金龙鱼进行声讨后,郭成林还在文章末尾这样写道,“你还买金龙鱼调和油吗?你还敢吃吗?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

  正是这些尖锐的话语,触怒金龙鱼调和油的生产方—南海油脂公司。2010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公司负责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报案,声称郭文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并令其利益受损。

  作为受害方代表,南海油脂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黎孟龙表示,郭成林认为自己是出于爱国之心和提醒大众警惕转基因食品危害性才发帖的自辩难以自圆其说。

  “840字的文章,其中14次提及金龙鱼;帖子分为多个自然段,每个自然段开头均以金龙鱼开头。”黎孟龙认为,“全文是把金龙鱼作为宣告危害结论的目标。”

  当年10月23日,郭成林从安徽合肥乘飞机回北京,在首都机场被深圳市公安局招商派出所民警抓获,随后被批捕。

  今年7月1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一审判处郭成林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质疑的动机

  在赞伯公司网站“服务过的企业”列表中,鲁花集团被放在了第一位。路长全表示,与鲁花的合作协议是由自己签订,自己对总体策略、方向进行把关,对重要合作单位或项目进行把控,大多数具体业务是由公司员工去做,然后由其把关,但郭的发帖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而鲁花集团人士则对媒体表示,该公司与郭成林没有关联,赞伯也不是鲁花的公关公司,只是一家营销公司,其具体营销行为鲁花不能控制,也并未授意。

  “我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看到过这篇文章。”于子宇说,郭文与自己无关,“这种文章网上有很多,也有人说我们鲁花集团的问题,也有金龙鱼的问题。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

  于子宇陈述,郭成林发帖时并未与鲁花有过沟通,更非鲁花授意,在网上发帖也并不属于鲁花与赞伯协议中的内容。

  而在南海油脂公司看来,在目前食用油市场,鲁花是金龙鱼最直接的竞争者,而且此前鲁花曾发起过针对金龙鱼的网络媒体战,“鲁花与金龙鱼之间竞争关系的厘清和确认,能够为证明鲁花有恶意破坏、打压金龙鱼商品声誉,获取食用油市场份额的主观故意做出铺垫”。

  南海油脂公司曾向办理此案的派出所提交一份题为《关于网络文章涉嫌侵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相关建议》的材料,除感谢派出所对其支持外,南海油脂公司希望公安机关将郭成林作为此案的突破口和“固化重要证据”等相关建议。

  南海油脂公司此举目的是,希望警方能查清鲁花相关人员和赞伯董事长路长全在事件中的作用和责任,并希望由此证实鲁花与赞伯之间“存在共同犯意”。而在郭成林一审辩护律师康晓岳看来,这明显是南海油脂公司在操纵办案过程,缺少公正性。

  郭成林二审辩护律师杨松称,在公安机关起初的起诉意见书中,曾经有追究路长全刑事责任的内容,路长全也曾被羁押约一月,但在第2次补充侦查中,警方未将路列入起诉被告名单。最终,路长全出现在证人名单中,赞伯公司和鲁花集团也未被起诉,被告只剩下郭成林一人。

  “如果郭成林真是代表赞伯公司,为鲁花的利益去打击对手,那他的行为是公司行为,但现在的起诉并未追究赞伯公司责任。”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杨松这样评价说。

  “郭成林自己也说了,他原来之所以承认受到鲁花指使,完全是警方诱供所致,是虚假的证词,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他坚持认为,郭成林撰写的文章与其职务、工作没有关系,“事实是,郭作为一个爱国青年,在工作中接触到这样的情况,出于责任心和正义感撰写此文,没有任何功利心和利益驱使。”

  争议转基因

  在今年9月19日的二审时向法庭提交的辩护词中,杨松列举了14个转基因食品造成危害的事例,以表明转基因食品给人类安全带来的不确定性。

  郭成林身陷囹圄前几个月,媒体就曾爆出,有育种单位和专家钻现行国家种子管理政策漏洞,以非转基因种子名义申请,成功通过相关部门的品种试验、审定、登记等一系列检测步骤,而在市场实际卖出的却是转基因种子。

  “有大量证据证明,郭成林写这篇文章前,这些事实及其所代表的观点早就见诸网络(包括很多官方网站)、报纸(官方报纸)、各种学术刊物及各国众多学者、专家的研究文献中,郭成林不过是在概括和归纳上述观点基础上,做了一些一般性的介绍。”杨松在法庭上说。

  为证明其产品质量,南海油脂在一、二审时出示多份由深圳市质量检测研究所于2006年至2010年间出具的金龙鱼调和油的检验报告。

  但杨松认为,该检验报告是被检单位自行委托检验,并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且报告抽样单一栏没有抽样单号,部分报告中没有抽样人员姓名,故不具有合法性,与所谓的受害人商品声誉也无任何关联。

  “况且金龙鱼调和油并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转基因食品,属于‘新资源食品’,因此它除要受到一般食品法律法规约束外,还要符合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杨松说。

  他在法庭上提出,金龙鱼调和油作为转基因食品,在进口、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必须符合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全部规定,且要进行举证。

  “但无论是所谓的被害人还是公诉方,他们都没有对我的要求作出回应,庭审完毕后,我又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被害人必须提交证据清单,也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杨松说。

  时代周报记者在采写本文期间,亦曾多次联系南海油脂公司和益海嘉里,就金龙鱼方面是否打算对杨松律师所提的问题进行举证回应,均未得到答复。

  在南海油脂公司证据清单中,还包括自己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和“深圳大运会独家粮油供应商”的证明材料,以此来证实其质量已得到国家认可。

  “但他们没说清楚,金龙鱼供北京奥运会和深圳大运会的食用油并不是转基因调和油,无论是北京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和大运会,他们都是明确不用转基因食品的。”杨松反驳,“这恰恰说明,郭成林的担忧是有道理的。”

  如无意外,今年10月22日,郭成林将会走出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重获自由。但不可回避的是,转基因食品这头巨兽已进入中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并影响着国人的日常生活。而围绕转基因食品的争论,并不会随着郭成林的重获自由而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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