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淘宝二次分家:聚划算独立向第三方团购开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1 01:5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庄春晖 发自上海

   距离淘宝网一分为三不到四个月,分拆消息再次传来。

   昨日(10月20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将淘宝网旗下团购平台聚划算剥离,以公司化的形式独立运营。独立后的聚划算更接近于一个团购聚合平台,将向国内其他第三方团购网站开放。

  淘宝网的第二次拆分

   阿里巴巴集团内部邮件显示,决定将聚划算从淘宝网剥离,作为单独业务模块公司化运行和发展;独立后的聚划算由阎利珉担任总经理,汇报给阿里集团秘书长邵晓锋。

   据阿里公司人士介绍,聚划算是淘宝网旗下的团购平台,于2010年3月22日正式上线,上线当日成交额为2094元,最初以实物团购为主;到2010年底,聚划算平台的总成交额超过5亿元,主营业务也从无区域性的实物团购扩展到区域化的团购运营,目前已开通37个城市的生活服务团购。

   阿里巴巴集团秘书长邵晓峰称,集团将聚划算独立的初衷在于,团购已成为了电子商务中的一个独立商业形态,并且看到了“未来三到五年内、一个千亿规模的大市场正迅速崛起”。邵晓峰认为,聚划算已具备品牌和业务独立发展的能力。

   此次聚划算的独立已是淘宝网分拆的第二步,今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将淘宝网分拆为三,形成B2B2C平台淘宝商城、C2C平台淘宝网及购物搜索网站一淘网,分拆之后的三家公司业务相对独立。此次拆分,就被称为是马云推动集团整体上市下的一步大棋。

  团购网站或陷困境

   选择此时将聚划算从淘宝网中分离出来并不奇怪,事实上,阿里巴巴集团希望旗下的有发展前途的业务今后都能够脱离淘宝网的光环、成为电子商务中的独立部分。

   集团内部也早已将汇聚了高人气的淘宝网定义为一个孵化器的角色,“(淘宝网)孵化了一个淘宝集市,后来孵化了淘宝商城,有一些新业务,包括淘宝旅行、聚划算等都在上面孵化出来。”阿里巴巴集团高层、淘宝商城CEO张勇日前曾向媒体做上述表示。

   据悉,独立后的聚划算将更接近于一个团购聚合平台,将向国内其他第三方团购网站开放。

   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昨日透露,从11月开始,聚划算将开启在全国10多个城市的首次线下投放,他没有透露公司的推广预算情况,但暗示眼下整个团购行业已陷于不利,“从(今年)7月份开始,喜欢‘烧钱’的团购网站开始陆续停止投放广告。整个团购业的广告投放金额由7月的超过1.6亿元直接降到1亿元以下,进入8月,团购网广告投放在6000万元左右,再创新低。目前排名前十的团购网站中,至少80%都已经停止了在电视、户外、楼宇等媒体的广告投放计划。”

   近日,国外最大的团购网站Groupon确认了上市消息,预计于下周进行首次公开募股。Groupon在上一季度营收达8.8亿美元,净亏损1亿美元,拟融资7.5亿美元。不过由于现有形势不佳,机构预计Groupon的融资额可能会大幅度缩水。目前,中国国内的团购网站中尚未有一家上市成功。

  新闻链接

  商务部将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10月1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淘宝商城事件再次表示,很高兴看到淘宝商城公布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事情正朝着理性、积极的方向发展。下一步,商务部除希望有关方面做好商城的善后工作外,将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淘宝商城事件的原因是,2011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突然修改了新一年度的招商规则。

   商务部在10月15日表示,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合理要求,并要求有关方面 “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情况”。

   淘宝商城于10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调查情况,并宣布重新调整招商规则,给予大部分商家9个月的过渡期,并由阿里集团分担一半的商家保证金。随即,事件暂时得到平息。

   沈丹阳强调,“零售商、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经营措施,应充分听取相关利益者的意见,要平等协商、保持相关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他认为,淘宝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当前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形成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此前的2010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率先制定了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在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